東北網哈爾濱12月24日電 20日,哈爾濱市市民王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在呼蘭利民開發區綠海田園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和一個車庫,由於她沒有交納供暖費,物業公司因此不給她產權證。
20日,哈爾濱市市民王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在綠海田園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和一個車庫,今年6月進戶時,她愛人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10月13日,她們交納了200元代辦手續費,委托物業公司為他們辦理產權證。在供暖前,她們就告訴物業公司,由於剛裝修完房屋,屋裡空氣不好,今年冬天就不在這裡住了,不需要供暖。但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們,房子裝修了,就必須交納全額供暖費,只有沒裝修的可以交納50%供暖費。王女士認為,自己不需要供暖,不應該全額交納供暖費,就一直沒有交。12月初,物業公司通知她說,產權證已經辦下來了,但她去取時,工作人員告訴她,必須先交供暖費纔可以取產權證。
21日上午,記者與王女士再次來到哈爾濱綠海田園物業公司,在財務室,一名工作人員稱,必須先交納供暖費纔能給產權證。該物業的主管解釋說,50%和全額收費不是文件規定的,但市政府對新建商品房有相關規定,新建商品房第一年必須供暖,由於牆體可能含水,如果不供熱可能會影響日後的使用功能,所以熱費收取的比例是開發公司、熱力公司、當地政府協商後確定的,沒有裝修的交50%,進行裝修的交全額。
王女士稱,她已經交納了代辦產權證的費用,物業公司應該按照委托給她產權證。該公司張經理對此解釋稱,他們不是扣留產權證,但前提是王女士必須先交納供暖費。由於王女士在當日著急使用產權證,最後,接受了張經理提出的可以交納50%供暖費的條件,交費後,王女士終於拿到了自己的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