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批准,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5年節假日放假調休日期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一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為法定假日,將1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月3日(星期一),1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冰雪節:1月5日放假1天。
三、春節:2月9日一15日(即農歷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9日、10日、11日。為法定假日,2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將2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2月14日(星期一)、15日(星期二),2月5日、6日上班。
四、『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將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日)三個公休日調至5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5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30日、5月8日上班。
五、『十一』:10月1日一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將10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0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9日 (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0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10月8日、9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值守應急工作,做好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案,確保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和假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機組織公款旅游活動,切實加強廉政建設。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