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5日電 在哈爾濱市做電機生意的姜先生半年前將貨物交給物流公司後,物流公司按時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並取回了貨款,可一直到現在,貨主姜先生也沒有從物流公司取回貨款。
據姜先生介紹,2004年7月15日,他到哈市道外區濱江街38—2號的哈爾濱雙利鐵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雙利物流』),將3件總價值5650元的電機發到加格達齊地區的大楊樹鎮,收貨人是孫方敏。按規定,一周後,姜先生到雙利物流取貨款。7月25日,姜先生到雙利物流取貨款時,被該物流公司的負責人告知收貨人未付款。
姜先生對此將信將疑,忙打電話詢問收貨人孫方敏,孫稱交了錢纔可以取貨,貨款當時就給了。此後,姜先生在近半年的時間裡,與雙利物流交涉了10多次,可雙利物流始終以種種借口拒絕付錢。
今天,記者來到哈爾濱市道外區哈爾濱雙利鐵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的一位負責人承認姜先生的貨款在其公司,但該公司現在沒有錢,資金周轉不開,沒錢給姜先生。該負責人承諾,他們欠姜先生的貨款會在春節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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