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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跑』2004年增多 相關責任方賠償能力不足是主因
2005-01-06 10:30:07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
東北網哈爾濱1月6日電 受新《道路安全法》『終身禁駕』等措施的約束,2004年5月1日後哈爾濱市交通肇事逃逸發案率有所下降,但卻出現了『肇事後逃跑』問題。市交警支隊肇事逃逸偵察科的科長王樂鳴告訴記者,這主要是由於社會救助機制未能建立、強制保險體制沒有落實、『新法』前保險保額與現在的事故賠償額比例嚴重失調造成的。
據了解,前年市區共發生一般以上逃逸案件77起,造成55人死亡,24人受傷;去年共發生一般以上逃逸案件85起,致使54人死亡,31人受傷,在新交法『終身禁駕』等措施震懾下,發案率變化不大。但『五一』後卻出現了新問題:現場逃逸案件減少,在交警辦案過程中,因相關責任方賠償能力不足致使部分當事人在辦案過程中逃跑,且數量較多。
據有關部門統計的結果顯示,新法出臺前,哈爾濱市發生亡人事故,肇事方須賠付死者當地人均生活標准10年所需的生活費,城市戶口的死者約為4萬至5萬元,農村戶口的不足3萬元。但現在須賠付20年所需的生活費,一般在14萬至15萬元。5月1日前保過第三者責任險的車輛出事後,獲賠金額上限僅為5萬元,與所賠付金額相去甚遠。
有關部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只有盡快完善和落實第三者責任險,且使其保險理賠額與『新交法』相適應,並盡快建立社會救助基金,保證傷者能在第一時間得到救治,使肇事者不再有過大的顧慮,纔能將『肇事後逃跑』現象消滅在萌芽中,同時也能減少大量肇事逃逸案的發生。
責任編輯:朱丹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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