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0日電 記者近日從哈爾濱市有關部門獲悉,今後哈市將完善校長管理體制,哈市及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對所屬中小學校長選拔聘任、培訓、調整和獎懲等實行歸口管理;推行中小學校長競爭上崗、擇優聘任;實行中小學校長任期制和交流制,根據校長的德、能、勤、績和工作需要確定任期,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擇優聘任、競爭上崗的用人機制。這是哈市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之一。
此次改革對校長的選拔任用辦法進行了改進,實行中小學校長聘任制。校長的選拔任用實行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嚴格考核、合同管理的辦法進行。同時,對中小學校長實行任期制,校長每屆任期原則上不超過5年,同一學校任職原則上不超過兩屆。
據了解,此次人事制度改革對教師實行聘用制和職務聘用制,通過簽訂合同,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實現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並實行中小學後勤服務社會化。對中小學校工勤人員實行『老人新機制、新人新辦法』,按照空一收一、走一減一的原則,逐步取消工勤編制。另外,對教師的退休、內退和未聘人員的安置等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此次人事改革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2005年1月15日之前完成中小學校長聘任工作。2005年1月15日開始進行教師聘任工作, 2005年3月1日前完成。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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