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0日電 一村長利用職務便利,伺機將一女孩強奸,在公安機關調查時,該村長拒不交代。最後,在經過DNA鑒定後,他纔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近日,蘭西縣蘭河鄉某村村長柴某被蘭西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4年8月21日14時許,柴某以幫助村裡整賬為名,到蘭河鄉二中將16歲的女中學生吳辛(化名)找出,然後用摩托車將女孩帶到蘭西縣裡自己住處,用暴力手段將吳辛奸污。10月15日,柴某被蘭西縣刑警大隊抓獲,在審訊中柴某拒不承認,後來在黑龍江省公安機關出具的DNA鑒定等證據面前,柴某纔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責任編輯:朱丹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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