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月13日電 為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使農民工得到及時的司法救助,今天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規定,哈爾濱市兩級法院在辦理民工討要工資訴訟案件時,農民工可緩交訴訟費。
據統計,半數以上的勞務糾紛和拖欠工資的案件需要通過法院訴訟解決,而許多農民工的生活十分貧困,根本無法承擔訴訟費用。為此哈爾濱中院規定:一、各基層法院和法庭都要建立專門的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綠色通道』,對涉及農民工訴訟的案件,只要符合立案條件的就要從速立案,做到立即審查、當日立案;二:對農民工討要工資訴訟的案件,要在立案的當日辦理緩交訴訟費審批手續;三、對農民工申請執行的涉及討要工資訴訟的案件,可暫不預收案件執行費,可先執行,後收費。
據了解,去年哈爾濱市法院為農民工、特困企業和個人減免緩交各種費用889.83餘萬元。
責任編輯:朱丹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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