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月13日電 近年來,因裝修後空氣質量超標而引發的家庭悲劇屢見不鮮,裝修後產生的有害氣體已經成為威脅人們生命健康的潛在『殺手』。2004年,北京、上海等地相繼出臺新政策,要求在簽訂家庭居室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時,將裝修後的空氣質量作為一項必要條件,如果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的,裝修公司必須退回用戶的全部裝修款。
2004年7月,哈爾濱市新發小區的王女士住進剛剛裝修好的新居後,得了紫癜性皮炎,經醫生檢查後證實與裝修後的空氣污染有關,後經權威部門檢測,發現王女士剛剛裝修好的房子裡,甲醛和苯均超標近10倍。無奈之下,王女士只好在別處借住了兩個月。2004年10月,市民陳先生家遭受厄運,自己剛剛2歲的兒子被檢查出患上了白血病,而在此之前,陳先生已經有一個兒子因患白血病死亡,可奇怪的是夫婦倆並沒有重大疾病。醫生建議陳先生檢測一下屋內的空氣質量。經檢測,陳先生已經裝修完5年的房子內,甲醛和苯等有害氣體嚴重超標。
針對因裝修而引發的問題,2004年5月,北京、上海等地相繼出臺新政策,要求裝修公司與用戶簽訂的裝修合同中,在質量標准一欄中增加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在《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中明確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在室內裝修竣工驗收時,雙方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可由專業檢測單位對室內空氣質量予以認證。由裝修公司裝修導致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裝修公司要進行綜合治理和賠付,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的,裝修公司要退回用戶的裝修款。
據中國室內裝飾協會環境監測中心哈爾濱分中心趙宏峰主任介紹,上海最先提出了要在裝修合同中簽訂有關空氣質量標准的條款,並將此作為政府強制性政策推廣,國內其他省市紛紛效仿。目前,我省尚未出臺相關行政性法規,所以有很多裝修公司在鑽空子,承諾使用環保材料,但不承諾室內環境達標,以此蒙混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