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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乾部將29歲情婦碎屍被判死刑
2005-01-18 11:01:00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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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1月18日電 2004年7月末,哈爾濱市大街小巷『風傳』著一個『小道』消息——某局一位乾部將情婦殺死後碎屍,有的說屍塊被拋入了松花江,有的說屍塊被扔得到處都是,有人說這位乾部殺人後自殺未遂……總之,情婦、殺人、碎屍,這幾個詞關聯在一起,總難免讓人產生一些猜測。

    那麼,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今年1月13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殺人碎屍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董兆歧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子董江犯幫助毀滅證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一名國家乾部如何墮落成一名殺人犯,事情還得從10年前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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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董兆歧殺人,認識他的人第一個反應是:你說誰?董兆歧?不大可能吧……

    高、瘦、長臉、不愛言語,這是董兆歧給人的第一印像。當了多年的某局乾部,董的兩個兒子卻沒有工作,許多人都說老董這人挺老實本分。但是,就是這麼一個老實本分的人卻乾下了令人發指的事,難怪讓人震驚。

    據董兆歧自己交代,他與被害人許某在1995年相識。一天,他在一家飯店吃飯,衣服搭在椅背上,這時一位年輕的女子經過,一不小心將他的衣服碰到了地上,年輕女子將衣服撿起來並笑著連連向他賠不是。其後,董兆歧在飯店門外又遇到了這名女子,兩人寒暄幾句後覺得挺聊得來,當晚,這位自稱姓許的女子順道搭了董的車回家。

    當時,20歲的許某在某醫學院念中專,認識董兆歧後,一來二去兩人的關系迅速昇溫。1997年,二人開始發生不正當兩性關系。董兆歧說,其實他與妻子的感情不錯,但是許某畢竟年輕,這讓50多歲的他感覺年輕不少。為了與許某不再偷偷摸摸地搞『地下活動』,1998年7月,董兆歧特別在香坊區三輔二道街給許某買了一套住房,與許某過上了同居的生活。盡管老董常在身邊陪伴,又有房子,但許某總覺得給人當『二奶』、沒名沒分的日子不好過,於是多次要董兆歧離婚好嫁給他。董兆歧卻覺得自己的年紀也一大把了,兒子也都三十好幾了,自己還有社會地位,在這種情況下離婚實在不好看。董兆歧雖然面對許某的壓力,但始終在敷衍著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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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底左右,一直盼望著嫁給董兆歧的許某一氣之下還為此喝了藥,董兆歧將其送到省醫院搶救。但是,敷衍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此時此刻,董兆歧覺得活得越來越累。2004年春節過後,董兆歧在被逼無奈之下,向妻子攤牌,提出離婚,其妻覺得這事實在難看,於是與董約定,等她退休之後,再辦法律手續,為此二人先寫了一份離婚協議書。

    董兆歧遲遲不離婚,這讓許某很憤怒,跟了他9年,她覺得董兆歧總在搪塞她,對自己不真心。2004年7月16日18時許,在許某的住處,董兆歧與許某又為離婚的事爭執不休,許某照著董兆歧腹部踹了一腳,董兆歧也沒慣著她,拿起拖布杆往許某的頭部一頓打,許某眼部烏青,前額被打了兩個大口子,腦後也有多處1厘米左右的傷口。董兆歧看事不好,帶著滿頭是傷的許某到省醫院腦外科就診。

    消停了沒幾天,7月24日8時許,許某又因為自己前額被打的事與董兆歧發生了口角,這一回,董兆歧下手可沒講情面……

    爭吵起衝突殺人又碎屍惶惶難終日割腕欲自殺

    許某與董兆歧的關系,許某的父母都知道。2004年7月27日上午,已4天沒有聯系上女兒和董兆歧的許父,覺得事情不對頭,於是特別趕到香坊區女兒的住處,他感覺屋裡有人,但任他怎麼敲,門就是不開。

    當天16時許,懮心忡忡的許父突然接到董兆歧的電話,說許某去上海了,許父覺得董的語氣不對勁,急問發生了什麼事,但對方卻將電話掛了。許父讓家人去報警,這時,董兆歧又來了電話,斷斷續續地說:『老許呀,你開鎖吧。』等派出所民警和開鎖公司的人來到許某的住處,將門打開後,發現董兆歧躺在小屋的床上,手腕割開,血已經流了出來……董兆歧自殺未遂。

    原來,24日早上起床後,當許某再次跟他爭吵時,惱羞成怒的董兆歧用拖布杆多次擊打許的頭部和太陽穴,並將許拖至衛生間內,用菜刀將許殺死。隨後,他用剪子、菜刀、鐵鋸等工具,對許的屍體進行了肢解。

    當晚18時許,董兆歧給他的兒子董江打電話,讓董江開著董兆歧的黑色『公爵王』轎車到香坊區六順街去接他。見面後,董兆歧告訴兒子,他把和他在一起的那個女的給殺了,因為這個女的總纏著她,逼他離婚。他讓兒子幫他將屍體處理掉。隨後二人開車買來塑料袋和編織袋。

    25日凌晨2時許、26日0時許,由董江駕車,董兆歧將許某的衣物、屍塊等拋於哈阿公路阿城至尚志段的公路旁。之後,董兆歧又將犯罪現場進行了清理。

    此後,董兆歧惶惶不可終日,心理防線崩潰後企圖自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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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坊區三輔街的作案現場,公安人員發現了大量的飛濺血跡,並在現場提取了董兆歧作案肢解屍體用的菜刀、塑料菜板、鐵鋸等,用於拋屍的塑料編織袋,還在董江處扣押了作案用的煤氣罐和爐子。此外,根據董兆歧、董江的供述,在董江指認地點哈阿公路旁還找到蒸煮過的人骨9塊。

    2004年,市檢察院以董兆歧犯故意殺人罪、董江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對二人提起公訴。盡管在法庭上,董兆歧辯稱是因為被害人許某持菜刀要砍他時,他是為自衛而失手殺死許某的,不是故意殺人,但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其辯解無證據證實,不予采納;被告人董兆歧殺人犯罪,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應予嚴懲。被告人董江幫助毀滅證據犯罪,情節嚴重,應予懲處,但考慮其認罪態度好,並配合偵查機關指認拋屍地點提取了屍骨,有悔罪表現,對其判處緩刑。

    據此,於日前作出一審判決,此外,董兆歧還將賠償許某的父母經濟損失費139099.98元。

責任編輯:朱丹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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