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9日電近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庭,在阿城市法院首次召開了由被害人及其家屬和市委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相關人員參加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會。會上,十幾名被害人及其家屬得到三名被告人的監護人返還的贓款4190元,並就未成年人犯罪產生的原因進行了分析座談。
1986年出生的金某、孫某、禹某均是阿城市某高中學生。三人的父母均在國外打工,因共同的沈迷網絡游戲而成為朋友。今年4月2日,三人在阿城糖廠1號樓後側搶劫陶某100元、價值200元的移動電話一部。初次作案得手後,三人膽子越來越大,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裡,三人有分有合在阿城鎮內共實施了搶劫犯罪11起。其中,金某參與搶劫作案10起,贓物價值3160元;孫某參與搶劫作案11起,搶得1055元,贓物價值3160元;禹某參與搶劫作案5起,搶得490元,贓物價值1200元。
原審法院認為,三被告人采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應予懲處。鑒於三被告人犯罪時系未成年人,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依照有關規定,判處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9年,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9年,被告人禹某有期徒刑8年,並分別對三人判處罰金2000元。判決後,三被告人不服判決上訴到哈市中院。法院認為,原審法院對三上訴人的量刑並無不當,但考慮到二審期間三上訴人的親屬積極返贓,各上訴人有悔罪表現,依據相關規定對三上訴人各減刑1年。
在該案分析會上,記者發現,大多數女性被害人在談起被劫經歷時雖然仍顫抖不已,但她們表示,雖然三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讓人痛恨,但看到他們還是未成年孩子,今後的路還很長,希望法院能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三被告人所在學校的教師們表示,作為教育工作者,看到自己的學生走上犯罪道路,感到很慚愧。三人的父母都在國外打工,學校平時沒有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愛,他們的犯罪給學校敲響了警鍾,今後學校要對這類學生給予特殊的關注。
會上,共青團哈爾濱市委權益部部長佟曉宇表示,他為三被告人身陷囹圄表示痛心,在此會上,佟曉宇告誡三名被告人,人不可能不犯錯,最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犯錯和怎麼改正錯誤。最後,希望他們能深刻反省,引以為戒,努力把自己改造成對社會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