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0日電一對愚昧的夫妻請來一個『巫婆』為自己患病的兒子治病,不料兒子被其治死。近日,鶴崗市興安區人民法院以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判處『巫婆』吳某有期徒刑3年。
2004年5月20日,家住鶴崗市興安區年過五旬的明某夫婦為了給自己患癲癇病的兒子小強治病請來了同村的『巫婆』吳某,並與其簽訂了一份治病協議書。協議約定:治療費3000元,先付2000元,治好病後再付1000元,如治不好病退還全部費用。
此後,吳某不讓小強服用任何藥物,專門喝她給的『聖水』(白開水放供桌上供奉後便成聖水),並采用按摩的方法給其治病。
6月7日早晨6時許,小強的癲癇病突然發作,手腳冰涼。明某夫婦著急地找到吳某。吳某告訴他們:『「三爺」(指供奉的所謂神仙)已經給他用過藥了。』又過了一段時間,看到小強不動了,吳某又辯解說:『現在沒脈了,我給他閉上七竅了。』
當天11時,吳某對明某夫婦說,自己要到上邊去(指天上)一趟,一會兒就回來。半個小時以後,她回來對明某夫妻說:『這回查清楚了,你家供的神不對,應該供「黃三姑」,你家卻供了「三爺」,我已經給你家改過來了。下午3點鍾你兒子就能醒過來。』
當天19時,明某夫婦看小強還是沒有呼吸,心焦地問吳某該怎麼辦?吳某說,這是『黃三姑』給孩子閉著七竅呢,等會兒就好了。
一直到了19時30分左右,吳某見小強還是沒脈,便對明某夫婦說:『不行上醫院吧!』明某夫婦這纔意識到,兒子早已一命嗚呼。他們立即撥打了『110』。鶴崗警方立即將吳某緝拿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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