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1日電(賈晉璇 苗景 記者 雷蕾)今天,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哈爾濱某高校物理系學生宋成林利用網絡銀行盜竊他人錢款案。據了解,此類型案件在哈爾濱市尚屬首例。
宋成林及張玉龍、陸國星、卜義星(均已判刑)均系哈爾濱某高校的學生。2003年,宋成林在工商銀行和興支行辦理了網絡銀行業務並取得靈通卡。他上網研究網上銀行業務,發現並抄錄了158名網上注冊客戶的卡號和密碼,在網上成功試辦了轉賬業務。後宋成林用自已的照片辦理了一張假名為劉鋒的身份證,先後在工商銀行的6家網點辦理了6張靈通卡。
2004年初,宋成林告知張玉龍在網上銀行可以將別人賬戶的錢劃到自己賬戶上提出來,但時間必須得快,否則就會被發現。二人找到陸國星和卜義君,四人預謀後決定於1月8日晚由宋成林和陸國星到網吧去轉賬,二人共非法轉款54萬餘元。9日上午,四人一同去提款,在工商銀行多個儲蓄所共13次提款53萬餘元。當日,宋成林攜3萬元贓款逃離哈爾濱,張玉龍、陸國星、卜義君租一處住房將其餘贓款藏匿。
1月10日,張玉龍得知公安機關已懷疑到自己,就與陸國星、卜義君在租房處商量,陸國星表示由他去投案自首一個人頂。之後他帶贓款505,100元人民幣投案,經工作陸國星如實交待了犯罪事實。同日,公安人員將張玉龍、卜義君捕獲。2004年9月23日被告人宋成林被公安機關捕獲。現贓款人民幣505,100元已返還被害單位。
公訴機關認為,宋成林利用網絡盜竊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本案現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