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2月19日電 題:誰該為法官不夠級而羞愧
據2月17日《中國青年報》報道:黑龍江省雞西市滴道區政府12年前借款20萬元解決教師工資問題,哪知這筆錢直到今天仍未還上,連本帶利已經漲到100多萬元。讓筆者感觸最深的,是負責此案執行的一名法官在回答記者『為什麼不采取查封、扣押債務人財產等方式償還債務』的問題時『面露難色』:『畢竟是一級區級政府,區長是正處級乾部,比較難辦。有一次我們的執行員去執行時,人家很不客氣地說我們「不夠級」。』
這幾年媒體上『權利』、『法治』之類的詞兒層出不窮,好在有這麼一句『法官「不夠級」』來提醒我們,這些詞兒描繪的前景還需要大量艱苦的努力纔能實現。為什麼這麼說?這是因為,在這起案件中被執行者不是普通群眾,而是政府。作為一級政府,竟然如此公然地蔑視法律,怎不讓人心寒?本是欠債不還的『老賴』,竟還能官味十足、充滿優越感地說出這樣一句話來,不能不說是打了政府『依法行政』目標一記耳光。這句話暴露出的不僅是『官本位』思想,更暴露出一種『權力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可怕心理。政府天天讓老百姓『多些法律意識』,哪知事到臨頭不但自己沒了『法律意識』,更落到了認為『法官「不夠級」』的程度,難道不該感到羞愧嗎?
除了政府應該羞愧,筆者以為,作為法律的執行者——法官們的表現也談不上光彩。主辦法官說:『即使扣押了區長的車,人家也會馬上找到上級領導,所扣車輛很快就會被放掉。』不能否認,法官在工作中確實得面對復雜的現實情況,但這位法官的『坦率』仍讓筆者吃驚:如此說來,要法律何用?要法官何用?更有甚者,這名法官還說:『如果欠債的不是區政府而是某個企業,早就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了。』誰都知道,法律的精髓是『公平』,講究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些連普通老百姓都懂的道理竟然在法官這兒『走了樣』。這種『不公平』,不『一視同仁』,難道不是對法律權威性的嚴重損害?難道我們的法官就不應該羞愧?
政府有難處,這是現實,但欠賬不還不對,不執行法院判決更不對。法官也有難處,需要面對種種現實,但無力執行法律就是損害法律的尊嚴,將被執行者分成『三六九等』,更是對法律公正性的褻瀆。所以,在這起事件中,無論是政府還是法院,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
就在同一天的《中國青年報》上,還有一篇報道,說的是春節期間爆竹聲不絕,各地的『禁令』失效,法規喪失了尊嚴。這篇報道最後說:法治社會的建設需要立法方、執法方與全體公民的共同努力。誠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