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2月22日電 了春節回家定親,哈爾濱市南崗區香榭麗苑的保安小趙在向經理請假無果的情況下曠工8天回了家,回來後被告知因曠工已被公司除名,公司扣押的300餘元保證金和6天的工資也都不予支付。
小趙對記者說,他家住牡丹江市林口縣,今年26歲。2003年7月份他來到哈爾濱市打工,一直在南崗區香榭麗苑小區當保安。試用期3個月過後,他被轉為正式保安,並填寫了一張轉正表格,但所有保安始終都沒有和怡安物業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只有口頭協議。他們也沒有閱讀過物業公司的人事制度,只是學習了保安的相關規章制度。今年春節前,家裡人打電話催小趙,讓其春節回家定親,可小趙找到物業公司經理請假,卻被告知春節期間誰都不允許離崗。為了定親,小趙通知經理後踏上了歸途。
13日,小趙回來上班,卻被領導告知他因私自曠工已經被公司除名,而且公司扣押的300餘元保證金和6天的工資也都不給了。小趙認為,即使物業公司將他除名,也應該將他的保證金和剩餘工資歸還他。
18日上午,記者來到了哈爾濱怡安物業公司,總經理楊宏霞對記者說,由於物業公司的保安都是臨時的,流動性大,所以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公司在他們的工資裡扣押了300多元的就業保證金,也是為了制約保安。小趙的曠工已經違反了公司的人事制度,屬於自動除名,300餘元的保證金和剩餘工資都作為補償公司損失和支付替崗保安的人員開支。
隨後,記者從省勞動監察部門了解到,小區物業單位僱傭保安不簽訂勞務合同、收取員工保證金都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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