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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車主兜風麻醉車主朋友搶走奔馳車
2005-02-23 17:01:20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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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2月23日電 一哈爾濱市男子崔某聽說朋友趙某新買了一輛奔馳車,萌生了搶車的念頭。他到哈爾濱市某禮儀公司租了一輛奔馳車,約趙某同去兜風,趙某開車赴約時,兩個陌生人上車就給趙某紮了麻醉針,將奔馳車開走變賣,顏某將車收贓。近日,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將搶車者和收贓者判刑。

    2004年4月24日中午,哈爾濱市的崔某、林某、叢某聽說趙某新買了一輛奔馳車,於是預謀搶劫。崔某事先與顏某(36歲,某貿易地產公司職員)商量好,如果得手便將車賣給他,11時,崔某以去機場為名在道裡區一禮儀公司租到了一輛豪華奔馳車,跟趙某說,他也新買了一輛奔馳,想大家一起去兜風。趙某13時許駕駛著奔馳320型車來到約會地點,此時,林某、叢某拉開車門向趙某借火點煙順勢進入車中,拿刀逼住趙某,將事先准備好的麻醉針紮向趙某,趙某昏迷,二人在香坊區幸福鄉將趙某扔下搶車逃跑,並搶走被害人手機一部,趙某清醒後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得手後,崔找到顏某讓其幫助賣車,顏答應賣掉車後給崔10萬元,並且將車開走。當日15時許,顏駕駛該車行駛到省政府時被公安機關抓獲。2004年4月26日,顏某稱車已經轉手了,讓崔某來收錢,崔某欣然前往,被民警捕獲。2004年8月9日,林某被捕獲。犯罪嫌疑人叢某在逃。

    今年2月4日,南崗區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將崔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兩萬元;以搶劫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兩萬元;以收購贓物罪判處顏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責任編輯:朱丹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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