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2月25日電 日前,家住香坊區的王大娘反映,她在一家商場購買生肉,回家後發現被售貨員以次充好,她向有關部門投訴,卻因不能提供商場的收據無法處理。據了解,很多消費者在消費時不注意索要憑證,維權投訴時碰到取證難的問題。
幾天前,市民王先生在一家洗車行洗車時,風擋玻璃被弄出一道裂痕。王先生找老板協商,雙方沒有達成一致。王先生讓車行給他出具一份書面說明或正規發票,對方卻拒絕提供,王先生只好報警,為自己討公道留下證據。
消協人士提示,選購商品及消費後一定要索要發票、保修卡、合格證及產品說明書等有效的消費證據妥善保存,在與經營者發生權益糾紛時,如不能及時投訴可要求經營者書面承認有關事實,還要保存證物並尋求目擊者,以作為『事後維權』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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