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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煙遭制止持刀砍傷人 20歲中專生兩次觸法被並判4年
2005-03-02 06:29:0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賈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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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日電 已犯故意傷害罪被密山市法院判處緩刑的金某,在哈爾濱市某中專學校就讀期間,因在宿捨走廊吸煙時遭到了制止,便欲報復,廝打中持刀將一名同學砍成輕傷。

  2004年4月9日21時許,就讀於哈市某中專學校的學生20歲金某,在學生宿捨走廊吸煙時被學生乾部劉某等人制止,雙方發生口角。被人拉開後,金某認為劉某等人是欺負他,回到寢室內拿了一把菜刀衝到了樓下,正好與劉某、正正等人相遇,雙方發生廝打。金某用菜刀將16歲的正正面部砍成輕傷。

  哈市南崗區法院經審理認為,金某系刑法未執行完畢前又犯罪,故判處金某犯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2年,撤消密山市人民法院判處金某犯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的緩刑部分,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