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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娃卻遭遺棄 有關人士:未婚同居女性更易受傷害
2005-03-04 10:45:0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李玥
東北網3月4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婦聯婦女權益部了解到,近期,關於未婚同居、未婚生子給女性帶來傷害的有關投訴,成了信訪焦點。
31歲的小梅(化名)大學畢業後在哈爾濱市一家效益不錯的公司任職,後來小梅被離異的中層乾部高某吸引,兩個人開始戀愛後很快就同居了。一年前,小梅懷孕了,便提出了結婚的要求,可高某說,自己經歷了一次失敗的婚姻後,特別不相信婚姻,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並不在乎一紙婚書。孩子出生後,天真的小梅以為雖然沒有結婚,但高某一家對自己和孩子都很不錯,便不再提結婚的要求。又過了幾個月,她發現高某開始夜不歸宿,對自己和孩子也不聞不問。終於有一天,高某告訴小梅他已經和另外一個女人登記結婚,並提出一次性給小梅母子30萬元作為補償。無奈中,小梅來到婦聯尋求幫助,但是她和高某屬於未婚同居,無法受到《婚姻法》保護。
市婦聯婦女權益部的謝部長說,從信訪實際情況看,一些女性根本不懂得利用法律保護自己,難免受到傷害。一些女性天真地以為只要有了對方的孩子,對方就一定會負責任、娶自己。一些外來妹還把和老板或本市人同居,看成是留在城市的手段。
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董鴻揚說,隨著社會的發展,未婚同居的現象越來越多,這種變化意味著社會對性持越來越包容的態度。目前,未婚同居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最後受傷害的往往是女性。女性應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對婚戀持慎重態度。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