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3月15日電 記者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獲悉,哈爾濱市將於今年實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年內將有5000餘名符合條件的60歲以上農民獲得政府發放的獎勵扶助金。
據了解,該項獎勵扶助制度規定,符合以下四個條件者每人每年可得到政府發給的600元獎勵扶助金: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1973年-2001年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現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年滿60周歲。這樣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中的丈夫和妻子分別享有每年600元以上的補助,也就是每年不少於1200元,直到亡故為止。
市人口計生委副主任王利介紹,去年,國家在部分省、市進行了獎勵扶助試點,結果反映良好。目前,我市對該工作的摸底調查已完成,獎勵方案已上報省人口計生委,預計年內可啟動獎勵。據統計,我市今年符合獎勵條件的村民約5350人,以每人每年600元計算,共需要扶助資金320萬元。
據介紹,去年哈爾濱市農民人均純收入2943.2元,而一對60歲以上的計劃生育村民每年可得1200元扶助金,再加上些其他收入,計劃生育村民的晚年生活基本上有了保障。這項獎勵制度的實施,表明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已完全從處罰超生轉變為獎勵少生,從對違規者的行政處罰變為對守規者的利益引導。它將有利於在農村建立社會保障機制,徹底改變農民養兒防老等傳統婚育觀念,從而穩定爾濱市農村人口的低生育水平。
據了解,因今後爾濱市符合獎勵扶助制的人口將逐年增加,獎勵資金總額也會逐漸增大,因此,對資金的管理及接受扶助人員的條件審核必須嚴格,同時加大社會監督。對扶助金的發放,爾濱市將采取與金融部門聯手,直接為領取者建立個人賬戶,使資金直接發到農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