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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負著高昂成本仍然堅持維權 誰擋住了我們的維權路
2005-03-15 15:25:23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沈麗娟 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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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15日電 又是一年3·15,在過去的一年甚至很長一段時間裡,消費者都在為維護自己的權益到處奔波著。但由於有些投訴維權成本過高,或是責任人缺失、法律空白等原因,一些消費者放棄了投訴。然而,還有一些執著的消費者仍然背負著高昂的成本堅持走在漫漫維權路上……

  投訴無門型

  3000餘元摩托車為投訴花去2萬元

  兩年前,哈市消費者王寶慶花費3000餘元購買了一輛摩托車。該車使用不久,便出現化油器漏油現象。王寶慶找到摩托車行進行多次維修,漏油現象依然沒有得到解決。於是王寶慶向商家提出退貨,遭到摩托車行拒絕。該車行認為,車體化油器如有質量問題,可以無條件維修。如果退貨必須提供有關部門對車體的鑒定,結果確定有質量問題車行纔能給予解決。

  王寶慶為了保持摩托車的原始狀態,特意每月花費200元,租賃了一處偏僻民宅寄存摩托車。隨後,王寶慶找到省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對摩托車進行質量鑒定。對方答復目前省內沒有可以對摩托車進行質檢的機構。

  同時,王寶慶被介紹到省外的摩托車專業質檢機構,對方稱只能對摩托車上的某個部件進行檢測,不能對整體車輛檢測。

  王寶慶又通過電話找到中國消費者熱線,據熱線專家介紹,由於摩托車目前檢測標准,對摩托車的鑒定只能通過多位專家共同『會診』,但是邀請專家的費用須由消費者先行墊付。

  消費者觀點:

  原本花3000餘元購買的摩托車,王寶慶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向有關部門投訴無果,並為此支付了近兩萬元的費用(包括上法院打官司)。他認為,作為一名普通的消費者,本來可以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就可以解決的事情,為此他卻付出了兩年的時間和巨大精力。

  專家觀點:

  對特殊商品無法證明其優劣時,商家應先行提供無過錯證據。因為消費者不是專業的技術人員,無法預見摩托車的質量,有關部門在對待消費者投訴問題上顯失公平。本報記者郭春燕

  檢測昂貴型

  家具檢測價高百姓望而卻步

  近年來,由於家具污染引起的白血病、皮膚病等病癥越來越多,雖然經過檢測後大都發現室內甲醛、苯、VOC等含量超標,但由於無法確定污染源自何處,往往投訴無門。即使可以分類檢測,由於檢測費用昂貴,消費者一般都會望而卻步。

  記者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室內綜合環境檢測辦公室了解到,檢測室內空氣的費用大概在幾百元左右,而如果對地板塊、沙發、衣櫃等家具分類檢測費用則要高達幾千元,而且大都要進行破壞性檢測。如果除了檢測費用外,再加上被破壞的家具,總價值可能要花費上萬元。截至目前,仍未有室內環境超標來分類檢測的消費者。

  消費者觀點:

  室內環境檢測結果出來後,大多數消費者都會想辦法治理,而不會去投訴造成污染的家具或涂料、油漆等建材廠商,主要原因是檢測費用太高,而且投訴方太多,責任不清。

  專家觀點:

  據檢測工程師介紹,一般室內的甲醛、苯等空氣污染超標都是來源於室內地板、衣櫃、沙發等家具,統計數據顯示,家具造成的室內污染已經成為目前家庭和寫字樓的又一室內殺手,比例高達35%%。

  但對這些木質家具進行檢測都要對家具取樣,也就是從家具板材中割取一塊樣板進行檢測分析,很多家庭都捨不得把嶄新的家具破壞,再加上檢測費用比較昂貴,於是都放棄了檢測。

  無規可依型

  外地消費者交通費咋算

  2月25日,寶清縣消費者楊先生反映,他在哈市南崗區一家大型商場購買了一款價值978元的美聯牌微電腦電磁爐。當日他返回家後發現,該款電磁爐四個底角長短不齊,擺放不穩。

  楊先生為趕在商家承諾的售出七日內進行調換,於3月4日找到商場換貨。商場檢驗後同意為楊先生換貨,介紹楊先生去位於道外區的廠家售後服務點。但楊先生在其指定地點沒有選到令他滿意的商品,遂向商場提出退貨和承擔其由此發生的交通費,楊先生的要求遭到商家拒絕。

  消費者觀點:

  楊先生認為,商場所售商品有瑕疵在先,他為在七天之內找到商家調換商品,發生了200餘元的交通費用(有票據為證),由此發生的費用不能由消費者承擔。

  專家觀點:

  消費者協會有關人士稱,目前《消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而對消費者所購小件商品,發生的交通費用沒有明確規定。出現問題需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也無法追究商家的責任。哈爾濱啟凡律師事務所有關人士認為,雖然消法中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消費者為了索賠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該給予支持。

  人去樓空型

  商家跑了消費卡主該找誰

  掏出錢包,每個人都有幾張卡,會員卡、積分卡、美容美發卡、健身卡、洗衣卡……各種消費卡五花八門。在商家誘人的承諾下,很多消費者都成了具有特殊消費地位的『貴賓』。然而『貴賓』並不是好當的,沒准哪張卡一段時間不去,就會作廢。

  春節前夕,哈市開發區大型會員制超市普爾斯馬特的關門停業,給其幾萬名會員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哈市南崗區消費者田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在去年『十一』購買了一張該超市的會員卡,還沒來得及用該超市就倒閉了。

  消費者觀點:

  消費卡停止使用前商家應提前通知消費者,並給予應有的賠償。積分卡積分得獎商家應守誠信,不能只是打著獎品的幌子欺騙消費者。

  專家觀點:

  很多商家推出的消費卡大都是按時間計費的,如月卡、季度卡、年卡等。從表面看,這些卡的優惠幅度往往都很大,但實際上,短期的消費卡往往會通過限制時間,來使沒有時間、來不及使用的消費者利益受損;長期年卡則抓住了消費者不能堅持消費的心理特點,或者故意降低服務質量、利用裝修改造為由拖延時間使消費者不滿,不願再光顧,從中謀取利益。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