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1日電 據統計,2004年,哈爾濱市婦聯權益部共接待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上訪案件106起,其中農村婦女遭家庭暴力11件,佔總數的10%左右。但調查表明,在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農村婦女中,超過70%的人認為家庭暴力是『家丑不可外揚』,不願意聲張。
農村家庭暴力更為普遍
方正縣45歲的農村婦女趙某和丈夫結婚二十幾年來一直生活在打罵中。原來,雙方的結合只是兩家老人定下的娃娃親,兩人沒有感情基礎。婚後,趙某與丈夫經常因為一些小事發生口角。
2003年6月,趙某的丈夫又一次酒醉後無故對趙某拳打腳踢,並將其兩根肋骨打斷。為了活命,趙某跑回娘家哭訴自己的遭遇,並提出了離婚。可家裡人只是勸她:『兩口子打仗是經常事,鬧成離婚我們以後怎麼在村裡見人。』最後,絕望的趙某終於趁丈夫酒後昏睡時采取了報復行為———她將整整一鍋滾燙的開水潑到了對方的頭上。
今年3月份,家住尚志市的農村婦女李某因為無法忍受丈夫的長期毒打,偷偷跑到了哈爾濱。在市婦聯權益部,李某告訴記者,因為丈夫一直想要一個兒子,可自己卻接連生了兩個女兒。對此,丈夫和婆家人都十分惱火,動不動就打妻罵女。李某說,丈夫竟然還逼迫她出去賣身籌集賭資,獸性大發的時候從沒把自己當做人,鐮刀、爐鉤子也都是他發泄怒氣的工具。
無知、貧困導致家庭暴力
『從整體上看,婦女在當今的社會中還是處於弱勢地位,而與城市女性相比較,農村婦女群體又是弱勢中的弱勢。一旦出現家庭暴力,她們很少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尚志市婦聯副主席李紅說,農村的一些貧困家庭在基本生活需求得不到滿足時,很容易誘發丈夫毆打妻子的事件發生。
哈市婦聯權益部部長何淑燕表示,隨著時代的發展,農村女性外出務工從事的職業領域和社會交際面越來越廣泛,其創造的勞動價值日益明顯。然而,農村女性付出的艱辛往往得不到丈夫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無端猜測和指責成了夫妻之間一道潛在的鴻溝。
婚育觀念落後,重男輕女、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等封建觀念在農村仍然根深蒂固。另外,經濟條件差、生活負擔重也是農村家庭暴力產生的一個重要根源,這往往使男性處於一種焦慮、無助、郁悶的狀態,酗酒後毆打妻子成為其泄憤的惟一方式。
誰為她們擎起法律之劍
很多被侵害的婦女對家庭暴力普遍采取默許或容忍態度。在農村,類似於『娶來的媳婦買來的馬,任我騎來任我打』,這樣的觀念讓法律意識淡薄的女性在家庭中始終處於被動地位。
據了解,目前絕大多數的城市女性面對家庭暴力時已經不再保持沈默,紛紛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而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農村女性對此卻仍然采取忍讓態度,有的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甚至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
農村婦女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法律意識以及基本的自我保護觀念,加之農村社會對家庭暴力的認知程度也很低,通常出面解決家庭糾紛的婦聯、村委會得不到其它部門的有力支持。因此,與城市相比,農村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得不到方便的、專業的法律支持,合法權益也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