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22日電(記者田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2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依法公開審理原中共黑龍江省綏化市委書記馬德受賄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馬德於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其負責包扶企業、提拔使用乾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賄賂款物合計人民幣603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法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調查,聽取了公訴機關的公訴意見、被告人馬德的辯解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聽取了被告人馬德的最後陳述。
法庭將擇日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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