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3日電 今天出版的《黑龍江日報》發表了關於哈爾濱地名釋義和城市紀元的文章。文章認為滿語曬網場之說並非編造,開埠通商纔是城市的起點。因此文章建議2005年應是哈爾濱開埠百年華誕。
文章說,最早公開發表的關於哈爾濱地名含義解釋,日文版《哈爾濱便覽》出版於明治43年(公元1910年),此書現藏大連圖書館。
滿語曬網場之說並非編造
哈爾濱之名稱作何解釋?它源出何語?語含何意?20多年來爭論不休,學者們眾說紛紜,讀者則莫衷一是,迄無定論。引發這場爭議的緣起,是由於方志學家關成和先生於1980年發表了一篇《哈爾濱考》的文章所致。關文之要點是認定了哈爾濱是女真語阿勒錦一詞的譯轉,為確立此說就必須否定原有的、並已流傳多年的『哈爾濱是滿語曬網場』之說。
據關成和先生的考證:哈爾濱是滿語曬網場之說『編造者名殷肇贏,系外埠報人,二十年代初期在應邀重訂《哈爾濱指南》時,順拋於世。』關文曾言:『殷說,訛傳數十載,惑亂視聽,影響甚甚』,指責其『妄自為滿語造詞,且臆解其為哈爾濱的詞義』乃致『風傳奪誤,以假亂真』,總之是對『殷說』的徹底否定。
繼關文之後,又有紀鳳輝先生提出之滿語『扁島說』和王禹浪先生提出的女真語『天鵝說』。他們當然是都反對『阿勒錦音轉說』的,但兩人立論的前提卻是首先要否定『殷說』。單就這點而言他們又等於是贊同了關文的論點,因為他們的文章並沒在這方面過多的展開,也沒有舉出新的、更有力的論據來否定『殷說』。常言說不破不立,『破』是『立』的前提,由此可以認為:三家之說在『立』的方面雖各自不同,甚至互相否定,但在『破』的方面卻存在著承襲的關系。
事實上,關成和先生對『殷說』的否定從一開始就弄錯了!因為『殷說』是有據的,或者說『滿語曬網場』之說,根本就不是『殷說』。現已查明,早在《哈爾濱指南》出版的12年前(公元1910年,即清宣統二年),當時的哈爾濱地區之最高行政長官,西北路兵備道的新任道臺於駟興曾言:『哈爾濱在滿語中是打魚網,即魚網之意。』(詳見日文版《哈爾濱便覽》第128頁,北辰社編,1910年發行)。由此可證,所謂『殷說』實為『於說』。至於『於說』是否准確雖難於判定,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在清王朝居官多年,長期任滿人的下屬之於道臺,是絕對不敢『妄自為滿語造詞』的,因為當時的滿語仍屬應用語言。於駟興字振甫,安徽壽縣人,原為東三省總督趙爾巽之幕僚。於駟興後來曾任黑龍江省教育廳長,並於1924年至1928年代理省長,按照他的身份地位來說,不可能毫無根據地信口開河。況且,哈爾濱本來就是個網場,經許多史料證實,早在雍正年間即屬『拉林十網之一』,稱之為網場應該說是確切的,並無任何貶意。
1999年經過修訂後出版的《辭海》對哈爾濱名稱的解釋仍是『滿語意為「曬網場」』,並沒有輕易的更改。既然是殷說有據,網場無訛,為什麼一定要作出新的解釋呢?著名的史學家范文瀾先生談及對經史典籍之解讀時,特別強調要慎重地對待前人的說法,主張『輕改舊說不如多聞闕疑』,理由就是前人更接近於那個時代。而後人『固然不可抱殘守缺,墨守舊說,否認後儒證據精確,優於漢儒的某些新說,但也不可僅僅因舊說不合己意,輕率地別立新說。凡立新說,如果顯得費力甚大,或「通」於此處而不能通於他處,或新說雖立而舊說依然不曾為有力的證據所推翻,那麼,這種新說都是值得懷疑的。『(見《中國通史簡編》修訂本序言42頁)這個道理也完全適用於哈爾濱的地名釋義。
無論是『阿勒錦音轉說』還是『扁島說』與『天鵝說』皆靠間接之旁證立論,均屬後人之推測,是『可能』而非『必然』。由於找不到直接的、明確的解釋,所以確實『顯得費力甚大』,這就是筆者更傾向『於說』的理由。至於在『於說』之前是否尚有它說?以及『於說』之依據何在?囿於史料而難知其詳,只可按孔夫子所言:『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引自《論語·為政》)但『於說』之存在,起碼可以洗清『殷說』之無辜,也算是平了一件文字上的歷史冤案。
開埠通商纔是城市的起點
關文曾言:『地名的族屬與詞義,在地方沿革中通常是同當地的建城時限密切相關的。』其意是如果哈爾濱不是滿語,而是女真語,則可把城史紀元提早到金代。其實,就是能證實哈爾濱確為阿勒錦村所在之地,也無法彌合800多年的斷裂,兩者是不存在延續關系的。但由此卻又引發了另一爭議,那就是關於哈爾濱的城市紀元應從何時算起?
有人主張城史紀元應該是『史』的紀元,須在『村落形成中選擇最早一個可證的時間,作為起算建城歷史的紀元。』
要找出哈爾濱早期形成村落的准確時間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它從網場、渡口,演變為村屯、鄉鎮,經歷了由乾隆到光緒130多年的漫長歲月,何時有人定居?何時聚為村落?恐怕永難查證,因為它不會有明確的分界點。
也有人主張城史紀元應是『城』的紀元,不必從村落起始,例如乾隆元年是乾隆王朝的初始,但卻不是愛新覺羅·弘歷的誕生,村落不過是城市的濫觴時期。
此說不無道理,紀乃『理絲之首端』,紀元二字無非是紀年的起算時間。中國的紀元始於西周之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並非周朝之始(武王克殷滅商為公元前之1066年)。為了免生歧異,不妨稱之為城市紀元,但何時可算哈爾濱城市之起點?又有許多不同的見解。
有些人認為哈爾濱是伴隨著中東鐵路的興建而崛起,因此1898年6月9日鐵路興建之始,便是哈爾濱誕生之日。
這種說法由來已久,1923年東省鐵路公司曾宣布:『1898年6月9日被正式定為鐵路鋪建之日,以及鐵路中心城市———哈爾濱的誕生日。』但史實卻並非如此!因為直到1899年底纔正式成立了哈爾濱城市規劃設計組,開始了紙上畫城。1902年纔開始收購土地,這都是有案可查的。請看1900年的老照片:在南崗全景中只有一座尼古拉教堂,周圍一片空曠;在道裡的中央大街上只有幾間草房,城市在哪呢?連個影都沒有。哈爾濱最早的樓房都在1902年動工,因為要蓋樓總得先買地。其實,1898年6月9日不是什麼城市的誕生日,而是俄國人的到達日,連這個日期都是以俄歷5月28日記載的。俄人一下船,城市便誕生,豈不荒謬?難道是用船運來的嗎?還有一些人主張把1903年7月14日中東鐵路全線竣工之日作為哈爾濱的城市誕生日,這也是不恰當的。最明顯的例證就是1904年所作的哈爾濱人口統計,是由東清鐵路公司進行而以『道路管理委員會』的名義公布,這說明當時雖具備了城市的規模,但並未取得公認。而1905年的設治和開埠,纔算真正標志著一座城市的誕生。
哈爾濱設立濱江道與宣布開埠通商都是在1905年,兩相比較,後者的意義大於前者。蓋因清代的道員有分守道與分巡道之別,而濱江關道不轄府縣,專司稽征關稅兼管吉江兩省交涉事宜,是職能部門而非一級政權機關。只有清政府通告中外,宣布哈爾濱開埠通商,纔是最有決定性的、最為顯著的標志。
以清政府決定哈爾濱開埠通商作為城市紀元,顯然是最合理、最有說服力的,然而也有許多人反對。反對者認為:『東北十六城的開埠,是中日簽訂的《東三省事宜條約》的附款,清政府是被迫接受的,喪權辱國之舉怎能作為城市紀元呢?』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說法。從總體上說,《東三省事宜條約》是日本強迫清廷接受了《朴茨茅斯和約》有關的條款,但附約中開放東三省十六城卻是清政府的主張而非日方強迫。欲探究此事,需進入歷史的細節,詳查簽約前的相關事件,方可明其因果。
在日俄戰爭尚未結束,但俄方敗局已定之時,清政府中就有人擔心其結果,開始計議應對之策。當時的商約大臣呂海寰曾於光緒31年(1905年)4月上的奏折陳:『現今各國對中國之外交,均以開放商埠為政策。東三省之結局,為全局所關,日本縱許我收回,中國必主於開放。……故臣之愚計,預籌開放商埠。』(見《光緒朝東華錄》5340頁)後至八月始下諭旨:『商部奏:振興東三省商務,請飭妥籌辦法一折。東三省地大物博,風氣未開,極應指定地界,多開場埠,推廣通商,期於有濟各國公共利益。並飭地方官舉辦各項實業,以興商務。著外務部、商部會同北洋大臣袁世凱、盛京將軍趙爾巽,統籌辦法,妥議章程辦理,候旨實行。』(同前書5397頁)籌議的過程不得而知,但籌議的結果卻很明朗,因為翌日清政府即電飭駐日俄使臣『申明中國贊成開放東北之議,並願由中國自行開放』(見《東北大事記》吉林文史資料第七輯50頁)。隨後於9月27日正式宣布開放東三省,而與日本的談判和簽約則是兩個月之後的事情了。
在此期間,還有個特別值得注意的細節,那就是在日俄兩國的談判代表於美國東北部的小城朴茨茅斯簽訂和約之日(1905年9月5日),清政府的外務部尚書、協辦大學士那桐,在北京曾與美使密商東三省事宜。很顯然,清政府力主開放東三省的意圖是以商業利益吸引其它強國之介入,以防止日俄對東北的瓜分與獨霸。事實果然是美國成為在哈爾濱設立領事館最早的國家,雖比俄國晚了一周,卻比日本早了一個多月。
上述史實足可證明哈爾濱的開埠是清政府的主張,並曾主動照會各國,從而奠定了哈爾濱的城市地位。公元1905年對哈爾濱來說,確實是一個歷史的分野,而今年(2005年)則應是這座城市開埠的百年華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