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5日電 大慶市一名女子持刀搶劫,盡管一分錢沒有搶到,近日法院依法判處這名搶劫女子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1000元。
據了解,1月4日下午,劉某步行至大慶市龍鳳區一幢樓房附近,看見前方有一個單身女子,遂尾隨單身女子來到該樓一樓平臺處,用尖刀頂住該女子後腰,威逼單身女子將身上所有的錢都拿出來。
單身女子發現劉某也是一個弱小女子時,就奮力與其廝打。廝打過程中,單身女子的左手被劉咬傷,衣服也被刀子刺破三處。單身女子見狀開始大聲呼救。隨後,聞訊趕來的群眾將劉某制服,並報警。
該市龍鳳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被告人劉麗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搶劫公民私有財物,已構成搶劫罪。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