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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打架刺死人 外逃後自首被判十年
2005-03-30 06:22:4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郭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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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3月30日電 近日,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南岔區對被告人張雅民犯故意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李德嶺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2002年3月11日15時許,伊春市南岔區張雅民在劉某家酒後與朱某、劉某等人去浩良河鎮歌廳,途中與楊某、王某等人相遇,因張與王開玩笑,楊某與張雅民發生廝打,被他人拉開後,張等人回劉某家中,在劉家拿一把尖刀同劉某一起去找楊某等人出氣,雙方廝打中被告人張雅民用尖刀刺中楊背部一刀。楊某被送往醫院途中死亡。經法醫鑒定,楊某系被他人用單面刃尖刀刺破心髒死亡。後張雅民逃匿。近日,張雅民在河北省秦皇島市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交代出逃前曾住李德嶺家,李給其800元幫助其逃脫。

  伊春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張雅民因瑣事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致死)罪。被告人李德嶺明知張雅明是犯罪人,而幫助其逃匿,其行為構成窩藏罪。鑒於張雅民案發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的民事賠償請求,經調解雙方已達成協議,應從輕處罰。被告人李德嶺犯罪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悔罪表現,應依法判處。

責任編輯: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