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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大學生:開禁了,我們未必結婚
2005-04-03 06:00:38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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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3日電 近日,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在高校中引起不小轟動,已經沿用了15年的舊規將於今年9月1日『下崗』,在新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取消對在校生婚戀的強制性規定,是大學生們議論的熱門話題。

  據了解,目前正在實施的舊的規定中明確規定:『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新條例挑戰老校規以勝利告終!』這是記者在高校學生論壇中看到的一句話。

  在校學生———

  結不結和讓不讓是兩回事

  對於新規定,黑龍江大學法學院學生陳瑩『振臂歡呼』,當記者問及她是不是正急於結婚時,陳瑩表示她現在還沒有男朋友。陳瑩認為,這一新規定是對大學生基本權利的尊重,而且舊的規定也與我國的《婚姻法》相悖離。

  據了解,我國《婚姻法》規定,實行婚姻自由制度;只要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又符合其他法定結婚條件,要求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應予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乾預,也不能擅自提高結婚年齡標准。而舊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關於學生結婚問題的規定明顯與《婚姻法》相抵觸。也就是現在的大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合法權利和婚姻自由的合法權利,必然有一種被剝奪。

  但是盡管對此事『振臂高呼』,可真正希望在大學讀書期間完成婚事的學生微乎其微。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大多數大學生都持有與陳瑩一樣的態度:結不結是一回事,讓不讓結是另一回事。采訪中哈爾濱學院學生周默表示,讀大學的學雜費、生活費對於父母來說已經是不小的負擔了,現在的大學生還都『依附』在父母的身上,哪裡有結婚的條件。即便是放開了,也不會有很多大學生申請結婚登記的。但是教育部放開這一『禁令』,說明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在制定相關規定時更人本化了。

  普通高校———

  執行新規,但不倡導

  對於教育部頒布的新規定,目前我省的高校也都是通過互聯網得知的消息,具體的文件還未到達。但對於新規中的變化,高校學生管理部門也非常重視。據哈工大學工處工作人員介紹,按要求今年9月1日起學校開始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新規,目前該校已著手根據新的《普通高校管理規定》開始修改學校自己的相關學生管理規定,但一切修改都是基於服從教育部規定的基礎之上的。據了解,雖然從去年10月開始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中就已放開對在校大學生結婚登記的限制,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在校的本科生向學校提出結婚的申請。據該工作人員介紹,目前高校對學生都實施住校管理,所有學生都集中住在學生宿捨或學生公寓中,學校根本不具備婚姻狀態下的住宿條件。另外,目前我省高校錄取的本科生大都是高中的應屆畢業生,非但經濟不獨立,甚至從報考到畢業分配很多都是受家長的意志支配,這樣的學生也無力承擔起婚姻生活的擔子。他表示,雖然新規定放開了『結婚』禁令,但學校依舊持不提倡的態度。為此,學校在進行相關規章制度調整的同時,也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畢竟在校本科生有較重的學業,在此期間結婚必然會影響學習。

  同時我省多所高校的學生管理部門有關人員都表示,新校規是適應社會的發展新需求,已經延用了15年的老規矩有很多已經不適合現代大學生的管理需求了。

  現狀分析———

  禁與不禁,效果無異

  『其實大學生結婚與否,就應該由學生自己決定,利弊自度。』團市委心理援助中心主任張大生提出,年輕的大學生們在享受婚姻的幸福甜蜜的同時,能否有承擔相關責任和承諾的能力?婚姻中感情和物質缺一不可,當代大學生可有這個經濟能力?大學生有繁重學業、還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就業壓力,可有充足的精力來平衡婚姻家庭和學業間的關系?如果所有的疑問都得到肯定答復,那麼大學生結婚有何不可?但是新規定開禁後,必然會引來一部分盲目『嘗鮮』的人,甚至給目前校園內『同居』找到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這就要求高校的相關教育和倡導要跟上新規定的步伐,也要求大學生們對於開禁的相關規定和自身的各方面能力正確認識。

  張大生分析,盡管大學生議論得轟轟烈烈,但就目前大學生的現狀,不會有人真正地采取行動,所以其實禁與不禁的效果沒有什麼區別。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