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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規定1998年前建的二手房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2005-04-08 09:34:17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劉述波 金鑫
東北網哈爾濱4月8日電 昨天,記者從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即日起,1988年前建的二手房和拍賣房將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而在1988年以後的二手房和拍賣房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調整為30萬元。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處金處長介紹,根據新制定的《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關於二手房、拍賣房年限及貸款額度的規定》,2005年哈爾濱市二手房、拍賣房可貸款年限確定為1988年(含1988年)以後建成的住房。其最高貸款額度分別為:1988年—1995年建成的住房,不得高於交易及評估價值的50%;1996年—2000年建成的住房,不得高於交易及評估價值的60%;2001年—2005年建成的住房,不得高於交易及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
另外,二手房和拍賣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與新房相同,即貸款期限1—5年(含5年),年利率為3.96%;貸款期限5—20年(含20年),年利率為4.41%。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