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5日電 日前,家住哈爾濱道裡區的趙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在寶豐藥店購買了一種消炎藥,但吃了一段時間後,纔在藥盒上發現,這種藥是『國藥試字』號的。對此,張女士擔心起來,『試字』號藥品吃了能不能有問題?出了問題誰負責?
12日,記者來到位於道裡區中央大街上的寶豐藥店,在一樓消炎藥專櫃前,記者對營業員說要購買29元錢一盒的消炎藥『萊迪』。有關部門明確規定購買消炎藥必須出具醫生的『處方』,但該營業員並沒有要求記者拿出『處方』,而是非常麻利地為記者開了交款小票。
記者在『萊迪』藥品說明書上看到,該藥為『成都恆瑞制藥有限公司』生產,主要用於治療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急性鼻竇炎等感染,在外包裝和說明書中都明確寫著『國藥試字』。記者詢問一名負責的『店長』:『試字號藥品可以在藥店銷售嗎?』該店長非常肯定地說:『堅決不行。』可記者說自己剛剛在這裡買到了試字號藥品,該店長卻改口說;『我們是經過嚴格審核的,這種藥可以在零售藥店賣。』
14日,記者又來到南崗區大直街上的寶豐藥店,在地下室消炎專櫃上『萊迪』也擺放其中。記者問:『試字』號藥品你們藥店讓賣嗎?我們吃了沒事吧?服務員搖頭表示:『我也不清楚。』對此,道裡區寶豐藥店一位姓李的負責人代表藥店方給予明確表態:經該公司質量管理部門審核,『試字』號藥是可以銷售的。
『寶豐』的回答是否可信呢?記者通過省藥監局注冊處,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司得到了明確答復,『試字』號藥品只允許在指定的醫院臨床、新藥特藥商店進行銷售。而在零售藥店『試字』號藥品是絕對不許擺上櫃臺的。
市第四醫院藥劑科楊科長告訴記者:『試字』號藥品因療效不能確定,應進行四期人體實驗,國家對此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其中一、二期對人數有相當嚴格的限定,三、四期則應在國家指定的教學醫院進行。而除『國藥准字』號藥品外,其他所有批號的藥品是絕對不允許進入市場流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