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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專家下『診斷』:4•17看火患④
2005-04-18 09:33:21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王德昱 邵晶岩 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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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8日電 在近日的采訪過程中,記者了解到,從高層建築到棚戶區,從六小單位到商場酒店,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比比皆是。日前,就如何防患於未然、減少火災的發生和降低火災帶來的損失,記者采訪了業內專家和相關部門。

  高層防火主要靠內部

  高層建築在建築學界本身就一直存在爭議,其給消防工作帶來的難題是,現有的舉臂登高消防車只有五十幾米,只能達到十三四層的高度。『還是要提高各單位和居民的自救能力,消防設施一定要配齊,爭取不出現火情或及時把火情消滅在萌芽狀態。物業部門應牽頭做好消防預案,加強巡邏檢查,預防火災的發生比滅火救援意義更大,這一點在高層建築的消防安全工作上體現得更為顯著。』哈爾濱市消防支隊副支隊長劉戰海說。

  消防意識不能衝淡

  位於哈爾濱西部的某大型服裝批發市場,最基本的消防設施都沒有配齊。市場管理者和三千多業主對此卻漠然置之,消防部門要求整改,也常以沒錢二字推脫。

  今年哈市春防的重點之一『六小單位』,存在的隱患更為明顯。滅火器過期,窗戶安裝鐵柵欄,消防通道不暢通,一些地下歌廳的消防通道出口在居民樓內。『對這些單位,不可能一下子取締或要求停業,只能把錢用在刀刃上,提高這些場所基本的自救能力。』南崗公安分局消防科指導員楊建偉說。

  相關法律不該漠視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很多高層建築不合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准,這些高層住宅的物業部門對消防電梯的概念還十分陌生,很多部門對《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都知之甚少。哈工大建築學院周老師建議,在建築設計上就要嚴格執行國家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標准,比如高度超過32米的公共建築及12層以上的居住建築都應設置消防電梯。

  社會聯動常抓不懈

  記者在一居民小區裡看到,街路兩旁設置消防宣傳欄,樓道內張貼著小區居民防火公約,讓人感到消防真正進了社區。據小區童書記介紹,最近有個居民電表著火,居民按自救程序把火撲滅了。小區3500戶居民全簽了防火公約,消防部門印發的居民防火手冊每戶必備,所以都掌握自救程序。哈爾濱市消防支隊支隊長李世陽說,消防安全工作必須全社會聯合起來,形成合力,靠消防部門孤軍奮戰是不夠的。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