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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14家企業65個單位『分離辦社會』 年底前將脫鉤
2005-04-22 06:27:5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原 雪 王健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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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22日電 為進一步推行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切實減輕企業辦社會負擔,第二批74家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日前正式啟動,在我省的14家企業65個社會職能單位納入此次分離范圍,整體移交工作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據了解,經國務院批准,納入第二批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范圍的中央企業在我省有14家,需移交的社會職能機構65個,這些企業遍布我省6個市地,職工7834人,分離工作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從2005年1月1日起,將14家中央企業所屬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學和公安等職能單位,一次性全部分離並按屬地原則移交所在地(市)或縣級人民政府管理,具體移交級次,由有關中央企業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協商確定。企業醫院、市政機構、消防機構、社區機構、生活服務單位等分離問題,由企業與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鼓勵企業辦社會機構通過市場化改革進行分離。

  移交地方管理的中小學、公安等機構,按照『移交資產無償劃轉』的原則,以2003年企業財務決算數為依據,實行成建制移交。移交前已發生的債務仍由原企業承擔。移交人員以2003年12月31日的在職人數為依據,對其中具有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在核定的編制范圍內,經地方人民政府審定後納入移交范圍。中小學離退休教師和2004年新增人員中符合條件的,一並納入移交范圍。

  移交地方管理的中小學、公安以及中小學離退休教師所需經費補助,在2005?2007年3年過渡期內,由企業和中央財政共同承擔,從2008年起,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企業辦中小學、公檢法以及中小學離退休教師移交地方管理後,人員工資標准和離退休教師養老金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同類人員標准的,按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一並納入補助基數。

責任編輯: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