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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以賣化石為生 賓縣民生村濫挖猛?象化石調查
2005-04-24 05:19:53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張立 王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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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24日電 3月2日9時許,記者在賓縣客運站乘上開往民生村的客車,在途中記者看到,路邊的河道旁,零散地聚集著三五個村民,而且每隔一段就會看到在河邊溜達的村民。車上幾位當地人看到此景說:『看,這又出來挖了,聽說這幾天來了幾個大慶的買主。』

  記者從車主李先生那裡打聽到,賓縣三寶鄉的河道兩旁都挖出過猛?象化石,但民生村的河道兩旁最多,有一個完整的猛?象化石就是從那兒出土的,『所以那個村大部分人以賣化石為生。』

  『那個村大多以賣化石為生』

  10時15分,記者到達民生村,假裝要買化石,一位村民笑著說:『去年來買的人多,價格也好,所以村裡能剩下化石的人家可能沒有了。不過你去北面河道看看,可能又有人在那兒挖了,要是有,你就可以便宜買走。』

  按照對方的指點,記者向村北面的河道走去。雖然初春,天氣還有些冷,但記者看到,河道旁已有幾個手拿工具的村民在『勘探』,時不時將工具往河邊插一下。聽說記者要買化石,一位正在尋找化石目標的村民對記者說:『土地現在還沒完全松軟,所以大型的猛?象化石還不能挖到,只有些小的。』說著他從兜裡拿出一塊巴掌大的化石,他說:『這是猛?象的腳趾骨。』記者詢問他怎麼知道的,他說:『我們村都賣很長時間化石了,現在挖出來的化石是什麼部位的,我們基本一清二楚。』

  當記者提出要購買這塊猛?象化石時,對方表示不能賣,他解釋說:『這小塊的不值幾個錢,要是拼湊成個完整的就能賣幾十萬,我得留著小的拼湊整個的用。』

  發公告難擋化石挖掘潮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對於民生村的村民來說,以前經常在村邊被水衝蝕過的溝沿旁撿到動物的化石不是件新鮮事,只是有人高價收購了,纔讓村裡人掀起了大規模的私自濫挖猛?象化石的『狂潮』。

  據賓縣公安局三寶鄉派出所所長李慶學介紹,小型的猛?象化石,在河道旁很容易就可以拾到,以前村民不懂這是文物,很值錢的,就把拾到的化石用來當拴馬樁或壓酸菜缸的工具,後來聽說有人給錢買這些東西,就開始把家裡的化石都往外賣。超不過一米的多半都賣不上價,大的一米長的象牙能賣一萬多元,但要找大型的猛?化石,肯定拾不到,只能靠挖掘,所以村裡一些人開始瘋狂挖掘猛?象化石。

  3月3日,在管片民警的引領下,記者來到幾處化石挖掘現場。記者看到,河道旁挖掘出好幾處十餘米深的大溝,溝底部兩側的溝沿旁挖了兩米餘深的槽子,溝底部綿延百餘米都被挖開了。

  管片民警說,村民王大爺是亂挖掘的受害者。記者隨後找到了正在地裡乾活的王大爺,他告訴記者說:『我家耕地就在河道旁,因為破壞耕地是違法的,所以很多村民在挖掘時就不挖上層,只在耕地下層挖,等挖出化石後,耕地下面就成了「防空洞」,下雨時,有的突然就塌了,去年9月還壓死兩人。』指著自家耕地幾處坍塌地,王大爺氣憤地說:『這都是亂挖造成的,我都找派出所好幾次了。』

  據了解,因為有些耕地和河道緊鄰,亂挖掘造成不少耕地被破壞,許多村民告到了當地派出所。三寶鄉派出所所長李慶學說:『接到報案,我們就趕往現場,見到我們,一些人就趕緊停止了挖掘。但對方沒破壞到耕地,坑裡也沒發現挖出化石,我們只能警告不要再挖了。因為現在沒有相關部門把賓縣民生村定為文物遺址,所以村民隨意在河道邊挖個坑,我們只能警告,沒有別的處罰方法。但村民的挖掘行為太瘋狂了,不種地,沒事就到河道邊挖,不得已我們與鄉政府協商發出了公告,禁止隨意挖掘行為。』

  記者了解到,針對當地屢禁不止的挖掘行為,三寶鄉政府與三寶鄉派出所在去年10月又聯合下發了公告,內容為:禁止挖掘當地河道兩岸沿線和河床內的古脊椎動物化石;禁止收購、持有、買賣、走私古脊椎動物化石。雖然三寶鄉政府和三寶鄉派出所已經連續發布了兩次公告,但還是沒能制止住村民的亂挖掘化石行為。以致該村還出現了因挖掘化石造成土洞坍塌兩人喪命的悲劇。三寶鄉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吳明偉告訴記者,因為不是文物遺址,所以就沒有相應處罰的認定依據,考慮到造成水土資源的破壞,就發布了這樣的公告,想禁止村民的濫挖掘行為,但收效甚微,很多村民依然暗地裡挖掘、買賣。

  古玩市場:化石『商品』購銷兩旺

  在管片民警的帶領下,記者在村民於友家見到了他從河道裡撿的一塊半截象牙化石。於友說:這可能是挖掘時弄斷的殘品,因為賣不上價,所以被棄在岸邊,我撿回家當個擺設。』

  於友告訴記者:『村裡人早在七八年前就知道這裡有化石。但直到近期有人賣化石賺了錢,村裡的人纔開始挖掘,最多時,百餘人在大溝內一起奮戰。附近村屯也都有村民來挖。尋找化石先要探查,於是有人自制了帶把手的鐵?,村民先用兩米多長的鐵?子往溝底下插,如遇硬物,證明可能有化石,就動手開始挖。村裡人將挖掘的化石賣給了來收購的人,大根的動物牙齒化石,一根能賣千元左右。零散的小化石塊,論斤賣,大約幾毛錢一斤。』

  古生物化石也是國家保護文物,民生村早就出現了化石,那麼,村民挖出的化石又流向哪兒了呢?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哈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哈市政協委員姜民的提案曾呼吁,杜絕私自挖掘古化石生物事件的發生,防止國有文物遺失。

  近日,姜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賓縣出土古生物化石,但一直沒有管理部門前去規劃管理,也沒有管理條例出臺,任由百姓們私自挖掘,造成文物流失。在准備提案期間,我還走訪了哈市南崗、道外、道裡的一些文物市場,發現古生物化石竟然可以隨意買賣,有些還被打磨成項鏈等工藝品公開出售。由於目前哈市還沒有關於古生物化石管理的地域性法規,所以造成管理空白、買賣渠道暢通,以致村民們為牟利瘋狂挖掘。』

  3月3日,記者來到哈市南崗區民貿古玩市場,記者問幾位攤主,都說有賣化石的,記者詢問一位女攤主是否有猛?象化石賣,對方高喊:『老張,有買化石的。』隨後,記者被一個五十歲左右的男子帶到一處攤床前,他問記者要買啥樣的,記者說先看有什麼樣的,他說:『你肯定不是行家,猛瑪象化石分工藝類和原始類的。工藝類的是裝飾品,原始類的主要是全國各地博物館、收藏的人買。』說著他拿出裝飾用的化石項鏈給記者看。記者表示是幫外地搞文物的朋友詢問,看好後,讓朋友來談價錢。記者又問有沒有原始出土的大點兒的,他說:『那就得買原始出土的,一根象牙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記者詢問是真的嗎?他說:『我們和賓縣等地的人定好的,他們一挖到化石,打個電話我們就去取,保真。』問道賣的如何,他得意地告訴記者:『我這兒是購銷兩旺。』

  呼吁立法——保護古生物化石

  據了解,猛?象是已滅絕的哺乳動物中的象科動物,生活在距今75萬年至1萬年間,又稱『長毛象』,屬人類新石器時代動物。據黑龍江考古文物研究所研究員趙評春介紹,民生村靠近松花江流域,很久以前松花江沿岸水草豐茂,動物死後的軀體就埋在江裡,經過不斷的地質演變就形成了古生物化石,所以現在的松花江沿岸能經常發現化石,這些化石大多在1萬多年前形成。但目前我國的《文物法》沒有明確列出對古生物化石進行保護的內容,所以對倒賣、破壞古生物化石的行為,相關法律法規在量刑上無能為力,造成了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盲區。目前我國一些省市出臺了地方性的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定,從源頭上堵住亂挖、倒賣化石的途徑。我省也可借鑒此種形式,出臺本地法規,纔能保護我省的古生物化石資源。

  黑龍江省地質博物館工作人員海樹森指出:『我省古生物化石受破壞的一個主要的因素是,地方沒有一個專門管理古生物化石的機構和保護管理的法律依據,特別是古生物化石的保護、科研和開發的各個環節不協調,引起了矛盾。其次是缺乏科學、權威的保護規劃。各地的文物資源雖然極為豐富,但管理部門應視情況對重要遺址作出科學的規劃。

  據了解,對於文物和古生物化石的保護管理工作,日前貴州省成立了文物古生物化石保護管理委員會。該管理委員統籌全省文物、古生物化石管理保護的有關工作。因此在保護古生物化石方面,我省應盡快進行科學的調查和論證,制定一個科學合理的保護和研究規劃。

  對此,姜民委員建議,根據我國《文物法》規定,在各種文物遺址出土的古化石、器皿等文物,都屬於國家。公民一旦發現古化石和文物,都應該主動和文物管理部門聯系,主動自覺維護國有文物,並應主動自覺向國家捐獻。文物管理部門一旦發現有人自行挖掘,應對這種行為嚴加制止並收繳古化石。發現有古生物化石出現,有關部門就應該及時對該地區進行勘查與保護,杜絕私自挖掘事件的發生。對發現古生物化石比較多的地方應列為保護遺址,及時進行處理,防止國有文物遺失,同時嚴厲打擊偷盜、販賣古生物化石的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