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5日電 女大學生閻某與網友潘明在網上播下愛情的『種子』,相約見面後成了戀人。相處一段時間後閻某發現,網上『體貼』的潘明在現實中卻粗暴無禮,遂向對方提出分手。而心胸狹窄的潘明卻把閻某拘禁起來,打掉其4顆牙齒,還強行將其奸污。日前,潘明因犯數罪被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
就讀於哈爾濱市某大學的23歲女孩閻某,閑暇之餘經常到學校附近的網吧上網聊天。2003年12月的一天,閻某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叫潘明的26歲哈爾濱男子,二人在網上聊得很投機。隨著時間的推移,閻某沒因自己是大學生而嫌棄無業的潘明,反而和潘明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後閻某經不住潘明的再三邀請,於2004年3月相約見了面,並發展成戀人同居在一起。但在現實的接觸中,閻某卻發現,網絡上的戀情和現實的生活根本就是兩回事,以前網上『通情達理』的潘明,在現實中卻表現得粗魯蠻橫。在愛情路上受挫的閻某,又因其父母的反對逐向潘明提出了分手。心胸狹窄的潘明不能接受這一事實,多次打電話對閻某進行騷擾。
2004年6月28日17時許,潘明將閻某約至家中,稱與閻某面談。在交談中,因閻某堅持要分手,氣急敗壞地潘明便一次次掄起拳頭毆打閻某,致使其牙齒1顆缺失、3顆冠折,並不讓閻某離開他的家。直到次日2時許,潘明不顧閻某的哀求,又強行威逼閻某脫光衣服與其多次發生性關系。6月29日中午,潘某纔將閻某放出。後經被害人舉報,警方將潘某抓獲。
此案經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潘明在非法拘禁被害人期間,對其進行暴力迫害造成閻某輕傷的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因故意傷害罪與非法拘禁罪牽連,應按非法拘禁罪從重處罰。又因被告人違背被害人意願,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又構成了強奸罪。日前,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以潘明犯有非法拘禁罪、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