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6日電 為進一步加大對領導乾部借婚慶事宜收錢斂財問題的治理力度,促進領導乾部廉潔自律,帶動和引導全社會文明節儉辦婚事習俗的形成。省紀委向各市地黨委、紀委,省直各廳局黨組(黨委)、紀檢組(紀委)下發通知,提出集中一段時間,對領導乾部借婚慶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堅決遏制這股歪風。
通知要求,領導乾部操辦婚慶事宜,要限定在親友范圍內,提倡從儉辦婚事。不准以各種方式向職權范圍內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以及親屬以外的人員發請帖、請柬和進行各種通知;不准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個人的禮品、禮金;不准收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用公款送的禮品、禮金;不准侵犯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用公款、公物操辦婚慶事宜;不准動用公車,車輛要限制在5臺以內,不能影響交通秩序。對違反規定,進行大操大辦、收錢斂財的,要沒收收受的禮金,並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對為掩人耳目、欺騙組織,搞分期分批宴請的,要累加計算結果,超過標准的,視為大操大辦,從嚴查處;對動用公車的,除按照《黑龍江省公車私用處罰辦法》進行處理外,還要收繳參與婚慶的車輛,取消車輛編制,追究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從嚴執紀。
通知強調,嚴格審批管理,認真落實領導乾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領導乾部操辦婚慶事宜的,必須填寫《領導乾部辦理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表》,並按照乾部管理權限,事前15天向所在單位的黨組織和上級紀委申報,說明辦理婚慶事宜的時間、地點、形式、參加人員與辦理者的關系、用車情況及其他本人認為需要向組織說明的情況,經審批後方可進行辦理。縣以上紀委要嚴把報告登記和檢查關,嚴格審批程序。對按規定報告的,要跟蹤監督,防止出現違規問題;對隱瞞不報並且超范圍、超規模操辦婚慶事宜的,要從重或加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