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5月10日電 近些年,汽車市場有著『井噴』般的發展,許多消費者圓了汽車夢。可這『夢』,有的是甜蜜的,有的卻是『噩夢』。近日,華泰特拉卡車安全氣囊傷人事件引起共鳴,許多人感慨汽車消費者想維權仍是『蜀道難』。
記者就此采訪了北京瀚文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維權律師網站長吳維丁律師。她認為,類似特拉卡氣囊傷人的汽車維權事件不勝枚舉,即使媒體報道,不少廠家仍搪塞拖延。目前汽車消費糾紛大都為汽車質量問題和售後服務質量問題。我國目前對此的法律規定主要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2004年我國出臺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去年年底,在眾人的翹首企盼中,《家用汽車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即汽車三包『草案』)千呼萬喚『駛』出來。
按照汽車三包(草案)規定,因消費者未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部分,銷售商、制造商、修理商不承擔三包責任。想劃清這個界線就需要鑒定。大量的汽車質量糾紛案懸而未決,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高昂的鑒定費用讓消費者望而卻步。汽車鑒定機構收費昂貴,一般的轎車檢測一次基本都在10萬元以上,一個售價僅四五百元的汽車輪胎質量鑒定費要三四千元甚至更多。折騰到最後,鑒定的總成本過高導致『免費維修』和『自費維修』沒多大區別。
汽車是一種十分復雜的工業產品。根據網上資料分析,一輛轎車平均裝備了18000個零部件,在現階段的工業水平下,在設計和生產過程中出現某種缺陷是無法避免的,一輛轎車可能出現的平均缺陷是兩個。既然缺陷難免,那麼消費者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眼下,根據出現問題的情形不同,消費者可采取兩種維權方式:一種是依據召回制度,即主要針對那種具有同一性的普遍缺陷所進行的維權;另一種是依據產品質量法及消法以及即將實施的三包制度,即主要針對隨機出現的偶然缺陷所進行的維權。
滯後的售後服務已經成為中國汽車業的『軟肋』,也是阻礙中國汽車飛速發展的最大問題。國內汽車企業如果還墨守陳規,認為將東西賣出去後就萬事大吉的話,最終將被消費者放棄。(趙光 高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