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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補牢 猶未為晚 9歲女童命殞校園敲響安全警鍾
2005-05-12 11:07:48 來源:法制日報網絡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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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12日電 一個品學兼優的9歲女孩小許悅在校園裡慘遭車禍殞命,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工農小學為『創收』竟將操場租作停車場,存放車輛擠死學生一事產生了強烈反響。事故已經引起了教育界的普遍關注,有關部門表示事故目前已經在調查處理中,但了解真正內情的多個部門卻不願作公開表態。另有消息稱下一階段哈爾濱市將對學校私租操場進行集中整頓。

  部分學校仍違規存車

  許多市民在痛心之餘,紛紛致電本報,呼吁堅決取締在校園設停車場的行為。5月9日晚,本報記者對哈市部分『校園停車場』進行暗訪,所見所聞令人懮心。

  據法制日報報道,19時許,哈市第63中學。校園操場停滿大大小小各種車輛,其中有20輛加長大客車、40餘輛轎車,還有十餘米長的大貨車和農用車。一負責看車男子介紹:在這裡停車『零存』每天10元,包月150元。他說:『存在這裡非常方便,校門整夜開放,可隨時存取。』

  20時,哈市第57中學。操場裡已停放了30餘臺小型轎車,自稱停車場承包人的男子告訴記者,這裡只存小車,不存大車,費用每天5元,每晚有專人看管,可以開正規發票,並稱在這存車開發票的人很多。記者問到白天是否可以將車存在學校時,對方答,白天學生多,車若損傷學校不負責。

  20時40分,哈市第40中學。天已很黑了,學校門前卻燈火通明,不時有進入校園的車輛。據了解,在這裡存車每天10元,包月100元。在院內,細數一下,操場上停放著六十多輛汽車。

  ……

  記者隨後又到市民反映的附近幾所『校園停車場』暗訪,得知這些學校都在當晚突然通知暫時停止存放車輛。

  學生痛恨操場存放車輛

  5月10日中午,記者在工農小學門口采訪了幾個放學回家的四年級學生,提到『那個被擠死的二年級女生』,一個女孩子直吐舌頭:『我認得她,她成績很好的!』學生們告訴記者,他們的班主任已經在班上『講過了』,『老師說那個女生頭被擠得骨折了,還叫我們以後不要在學校裡亂跑!』提到學校裡的操場和經常在學校裡出入的車輛,幾個孩子都深惡痛絕,『從我們進校時就有汽車存放了,現在都上四年級了,那些汽車老是停在學校裡,不管上課下課,操場本來就小,被車子一停我們體育課都上不好,可鬧心了!』

  正是因為學校將操場出租做了停車場,纔引來肇事車輛,盡管在教育法中規定了教學操場不准挪作它用,但記者了解到,在哈爾濱學校將操場出租存車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多數老師對此都覺得『不足為奇』。

  教育局:操場出租現象普遍

  據哈爾濱市教育局辦公室包主任介紹,事故發生後,教育局十分重視,立即於10日上午召開了全市教育系統安全會議,並將對事故處理下一步的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現在這種現象在哈市道裡區最為集中和嚴重!』哈市教育局房產處副處長趙鐵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1999年,市裡就曾出臺過哈爾濱市中小學校用地保護條例,規定學校操場、土地等不准挪作它用;市教育局在去年下發通知要求,禁止出租校園作為停車場,個別學校在文件下發前簽有承租合同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盡快終止合同,並規定在學生上學前必須將外來車輛撤出校園;局裡也曾聯合土地、規劃等部門多次進行清理,可很多學校總抱怨教育投入太少,為了自己搞創收都是絞盡腦汁,「頂風作案」。更為嚴重的是,哈市136中學竟公然在校門口掛出「校內出租車位」的燈箱,現在看來,個別學校並沒有落實好這一規定,反彈太大,從而釀成慘劇發生。』

  趙處長還表示,學校校長沒有權利和任何人簽協議出租操場。他說,哈市教育局近日將會同規劃、土地等部門對各個學校進行清理。

  記者了解到,一個學校操場存放60多輛車,如果都按『包月』計算的話,每個月學校收入可達七八千元,一年就是8至9萬元。數目可觀,因此將操場出租無疑成了學校賺『外快』一條捷徑。

  記者獲悉,工農小學近年來一直處於生源減縮的窘況,現在該校有的年級只有一兩個班,因此有人提出將操場出租用做創收也無可厚非。

  是誰要了小許悅的命?

  小許悅被卡車無情地奪去了生命,一個沒有防御能力的幼小生命的逝去,給她的親人和老師、同學留下的是深深的痛。

  許悅的班主任孫鳳閣由於無法接受這個事實,傷心過度,已心髒病復發,在家中休養;許悅的姥姥潘樹芬得知噩耗後馬上就昏倒了,隨即被送到哈市紅十字中心醫院搶救,目前仍在該院重病監護室治療。

  許悅的父親許樹國告訴記者,現在學校和教育局等部門仍然沒給一個明確答復,對許悅的死亡如何處理也是一直避而不談,他說,他們將保留起訴的權利。

  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付佳何律師認為,學校擅自將操場出租他人進行營業性活動,違反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兩部法規第16條均明確規定『學校不得使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捨和其它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義務教育法第16條還明確規定,『違反上述規定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許家人可以據此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及賠償。

  5月10日12時30分,在道裡區政府門前,記者碰到了剛剛開完會出來的道裡區教育局張局長,當記者提出請她對此事故談談看法時,她以市政府有關部門不讓接待任何媒體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為什麼?記者一頭霧水。

  記者今天從哈市道裡區政府安全辦獲悉,事故發生後,道裡區區長於今天上午組織有關人員召開緊急會議,決定組成由區安全辦牽頭,安全、監察、教育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介入事故的調查處理,而道裡區所有小學都已下達緊急通知:禁止車輛進入校門,有消息稱下階段哈爾濱將對學校操場出租等違規行為進行集中『下狠茬』整頓。

  據了解,對這起交通事故,調查組將認真追查責任人、安撫好家屬、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調查組將本著依法、盡快、賠償從優等原則做好工作。

  小許悅的死,牽動著億萬人的心。同時給學校及其管理部門帶來的是反思,敲響的是警鍾。事故處理結果如何是另一個話題,即使出現了最理想的結果,甚至是奇跡,也不如事故壓根兒不發生。

  但願『亡羊補牢,猶未為晚』!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