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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保護中央大街整體風格 惠鴻購物廣場被強拆
2005-05-12 14:10:3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劉婉秋 董雲平 張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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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5月12日電 依據《哈爾濱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的規定,10日上午,哈爾濱市城市規劃局就惠鴻購物廣場外立面進行拆除一事召開新聞發布會,明確表明了作為執法部門的態度。

  據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違法工程始建於1994年。當時該局批准哈同利實業公司在中央大街108號院內辦公樓原地翻建558平方米的辦公樓,但該公司擅自將該工程及臨街的原有三層建築物轉讓給匯豐公司。匯豐公司在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拆除原有建築,建成地下一層、地上九層總面積達9964平方米的商服樓。建設期間,該局多次到現場制止,下達《停工通知單》,由於當時該局沒有強制執行拆除的法律依據,致使停工未奏效,匯豐公司強行施工直至建成。

  1996年規劃局下達決定:拆除其影響中央大街景觀的3624平方米,其餘部分罰款處罰。匯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從此,開始了近十年之久的『官司』糾紛。至2004年6月14日,經最高院審判監督庭對此案的最後協調,確定了最後的協調原則。但因雙方在『和解協議』上存在分歧,一直沒有最後落實。

  今年4月2日,匯豐公司又開始進行招商,並進行內部裝修。規劃局立即派人正式要求匯豐停止招商和內部裝修工作。4月29日對該工程進行了查封。5月1日,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該公司擅自對已查封的工程進行施工。執法人員立即進行制止,並清除了施工人員。2日,匯豐公司擅自將一層違法工程投入營業使用。3日,規劃局到現場告知,該工程尚在行政訴訟期間,並且未經驗收,目前不准投入使用。4日、5日,該局工作人員又對該公司提出停止使用違法工程的要求,但該公司仍不予理睬。7日早,依據有關規定,該局執法人員對該工程的外立面進行了拆除。

  哈爾濱市規劃局有關負責人稱,如此執法,一方面是為了維護良好的建築市場秩序,另一方面也為了保護中央大街的整體風格風貌的協調統一。中央大街是哈爾濱的百年歷史老街,是這座城市的亮點,而惠鴻這座違法建築的出現,破壞了中央大街的整體風格和風貌。他們表示,將暫緩與該公司的和解工作,全力制止該違法工程的投入使用;同時將向有關部門建議,對該工程內搞經營的問題及裝修施工的資質、安全質量等問題進行調查。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