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3日電(賈晉璇 胡天鷹 記者雷蕾) 剛剛學成歸國的哈工大女博士張軍,從機場返家時,尚未進門就被人在自家門前殺害。今天,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哈爾濱工業大學禮堂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史宏偉、李蔭虹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史宏偉、李蔭虹均為外地來哈打工人員,因同在哈爾濱市上海灘洗浴休閑俱樂部當服務員而相識,後同居。2005年3月初,二人因經濟緊張產生搶劫之念,經預謀後,准備了卡簧刀、電擊器等作案工具,還商量如在搶劫中遇到被害人反抗,就用刀子捅。
2005年3月6日20時40分許,史宏偉、李蔭虹竄至哈爾濱市道裡區經緯八道街附近伺機作案。這時剛剛從澳大利亞留學歸來,尚未進家門的哈工大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學院副教授、博士張軍,從其夫駕駛的自家車上下來。其夫去停車,她獨自一人拿著行李往家走。二人見張軍的行李挺多,感到有機可乘,便尾隨其後,至張軍家二樓緩臺處時,史宏偉首先衝上前去,持卡簧刀威逼張軍並搶奪其財物,李蔭虹跟進持電擊器電擊張軍。張呼救、反抗,李蔭虹遂用手捂住張軍的嘴並按住其胳膊,史宏偉持卡簧刀照張軍頸、腹及上肢等部位連刺數刀,搶得人民幣3600元及價值人民幣1200元的皮包二個、諾基亞8310手機一部,後逃離現場。
張軍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史宏偉、李蔭虹將贓款揮霍完後,便各自分頭隱藏起來。公安人員在對此案偵查期間發現張軍的手機被使用,使用技術手段確定了嫌疑人所在方位,於2005年3月14日下午16時30分,在哈爾濱至雙鴨山的長途客車上將史宏偉抓獲。隨後又在西集鎮通往哈爾濱的長途客車上將李蔭虹抓獲。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史宏偉、李蔭虹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暴力劫取他人數額較大財物,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二人搶劫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從重懲罰。判決史宏偉、李蔭虹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