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8日電今年4月7日,泰來縣人民法院對一起盜竊、收購贓物案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王偉、張亮(均為化名,17周歲)犯盜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各自處以相應的罰金;被告人杜林(化名)犯盜竊罪、收購贓物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
王偉與張亮是一對很要好的朋友。二人平時經常在一起吃喝、上網,但由於家長給的錢少,他們囊中愈發『羞澀』,於是一直想找發財的『道』。後來二人經商量,決定偷摩托車騎到大慶去賣。從2004年7月23日起至12月2日止,二人在泰來鎮家屬區共盜得摩托車9臺,價值人民幣24000餘元,並將其中的4臺騎到大慶賣給了開修理部的杜林。2004年12月10日,杜林問王偉有沒有微型汽車,如果能偷到每臺給3000元。王偉將這件事告訴了張亮,二人答應找找看,杜林當日也來到泰來鎮。午夜時分,3人來到縣武裝部家屬樓小區,看到院內停著一臺新的『松花江』,便實施盜竊,結果其動靜驚醒了樓內的群眾,有人打『110』報了案。3人先後被抓獲。鑒於被告人王偉、張亮犯罪時未滿18周歲,泰來縣人民法院對其作了從輕判決。□趙廣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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