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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執法,還是『剪徑劫財』?
2005-05-30 10:56:0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陳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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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打此處過,留下買路財』———這是我們在武俠小說和電影裡經常看到的綠林大盜剪徑劫財的場景。而類似的一幕,時下竟然也在一些地方的交通要道上不時上演。

  據媒體報道,在301國道林甸縣境界,近日有兩家部門的五個單位上路執法檢查,其中包括縣公安交警隊、交通局運管,還有防暴隊,凌晨兩三點鍾仍在設卡攔車,一輛都不放過,等待處罰的貨車在路邊排起了長隊……如果你覺得這些執法人員不辭辛苦、認真負責的精神可嘉,就大錯特錯了。據了解,他們如此『敬業』,是由於縣裡有關部門領導下達了罰款指標,從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嚴令必須完成,因此各部門纔爭先恐後地蜂擁上路,夜以繼日,大開罰單。正所謂:無利不起早。

  既然是衝著錢來的,自然也就無需太多客氣:多頭設卡,見車就攔,攔住就不能白攔,吹毛求疵,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不管是多少都得要『放血』。弄得過往的司機們徒呼奈何,有的現往家裡打電話讓人送錢來纔被放行。用『怨聲載道』來形容,實在是最貼切不過了。

  這情形,能不讓人想起古時那些剪徑劫財的綠林強盜?不同的只是,一個黑布蒙面,躲躲閃閃;另一個卻身著制服,堂而皇之。

  關於治理公路『三亂』,國家曾三令五申,就在今年年初,中央七部委還專門發文督促落實。而當前在301國道林甸縣一段發生的現象,就是典型的『三亂』行為: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他們頂風而上,內定罰款指標,興師動眾上路橫征暴斂,充分證明,有些人雖身為領導乾部和執法者,不但目無法紀,而且膽大妄為,已到了一個讓人震驚的程度。

  利益驅動,是公路『三亂』之禍端。正是由於有些執法者利欲熏心,把上路『執法』罰款當作『創收』的一種手段,以罰代糾,把違章車當成了隨意宰割的『唐僧肉』,纔使一些本來可管理好的工作,如治理超載現象,越管越亂,惡性循環。

  公路上的『三亂』行為,不但侵犯了群眾的利益,擾亂了正常的運輸秩序,也損害了執法者的公眾形象。更重要的是,國道四通八達,車輛來自於全國各地。因此,好事傳得遠,壞事也傳得快。交通執法隊伍中一些害群之馬的行為,必將影響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的環境,敗壞當地黨和政府的名聲,給全體龍江人的臉上抹黑,而且這種負面影響在很長時間內都難以消除。一位外地司機就對記者說:太黑了,以後給多少錢也不來這拉貨了!樹形象難,毀形象易。正值全省上下振奮精神,改善發展環境關鍵之際,出現這樣的事實在是讓人們痛心。

  建設公正廉潔的執法隊伍,打造規范嚴明的法制環境,是一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中的必備硬件。近期發生一些國道上『三亂』反彈現象,讓人備感懮慮。風清纔能路暢。希望糾風部門能根據媒體的披露,抓住這個反面典型,順藤摸瓜,一查到底,嚴格追究相關領導、相關單位的責任,狠狠剎剎這股歪風邪氣。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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