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5日電 3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對『劣質燃油』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了通報,並公布了12家律師事務所的公開電話,為受害人提供義務法律諮詢。今日,記者從這些律師事務所獲悉,法律服務電話公開首日,就有500多位車主打來諮詢電話。如何得到有效的賠償是廣大受害人最為關注的問題。
孟繁旭律師事務所的肖秘書告訴記者,該所特地抽調了9名專門從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研究的律師為諮詢者解答『劣質燃油』事件的相關諮詢問題。今天,該所的公開電話幾乎沒有『歇息』過,到15時止,就已經接到近百個諮詢電話。並且,有近20名車主特地到所裡來諮詢。遠東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告訴記者,今天,該所一上午就接到關於『劣質燃油』事件的諮詢電話50餘個,下午電話更是響個不停。據了解,海天高盛律師事務所、金海律師事務所等其他法律服務單位的公開電話也一直處於熱線狀態。
據金海律師事務所的鄭律師介紹,車主打來的電話大多是針對理賠問題提出的,什麼情況車輛可以提出理賠,什麼情況不能提出這方面的要求,這些都是車主最常提到的。據鄭律師介紹,車主如果要提出理賠,需要有車輛受損事實存在;其次,需要有因果關系存在,即車輛的受損是因為加了劣質燃油引起的。
如果車輛是在5月14日、15日到『問題』加油站加的油,而目前還沒發現車輛受損,但是以後受損是否可以提出理賠,或者受損車輛現已修復好,以後再出現問題怎麼辦?對此,海天高盛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說,若真有受損情況存在,可以通過鑒定來證明車輛受損是因加了劣質燃油引起的,如事實成立,那麼車主仍可提出索賠。
車輛受損,可是沒有證據在手,恐怕是消費者最擔心的事情了。據孟繁旭律師事務所的單律師介紹,由於沒有索要發票的習慣,以及經常到一家加油站加油因信任對方沒有索要發票,或者索要了發票但沒有保留,這成為受害人索賠的一大難題。由於我國現在實行的證據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所以消費者要想向某一個特定的加油站索賠,就需自己證明是在此加油站加的劣質燃油,而如果沒有發票在手,消費者就需要通過其他的方式證明自己在此加過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