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6日電 哈爾濱市工商局日前同時出臺《關於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振興老工業基地促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若乾意見》、《關於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和《關於鼓勵支持港澳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的若乾工作措施》,分別從7個方面制定了50條重大優惠政策,促進國企改革發展,吸引投資,鼓勵創業;從5個方面制定50條優惠政策,支持促進我市個體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制定20條優惠政策,為港澳居民在我市申辦個體工商戶創造優良環境。
首次出資3萬即可登記注冊 降低准入門檻拓寬改制通道
根據《關於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振興老工業基地促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若乾意見》,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有限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達到《公司法》規定的最低限額,首次出資額達到3萬元的,即可登記注冊。同時允許分期繳納出資,公司注冊資本在實行『實繳制』的同時,試行『認繳制』,可按照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核定注冊資本,並可分期到位。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達到注冊資本20%,即可登記注冊。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另外,允許延長產權過戶期限和資產置換,對股東以實物、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資產出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因故不能在法定的6個月內辦理財產權轉移過戶手續的,允許再延長6個月;經股東會同意,允許原股東或新股東用貨幣等資產對原出資標的進行置換。
同時放寬技術成果出資比例限制,以高新技術成果作價出資入股的,可突破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不得超過20%的限制,經市級以上科技主管部門認定,最高可以不超過注冊資本的70%。放寬對外出資比例限制,企業對外投資可突破不得超過淨資產50%的限制,國有企業和公司向其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除本企業章程另有規定外,所累計投資額可以達到本企業淨資產的70%;投資公司、控股公司、資產經營公司對外投資佔淨資產的比例不受限制。放寬股東人數限制,吸納職工人股的改制企業,允許股東實際人數超過50人。
此外, 《意見》還擴大了債轉股范圍,允許改制企業『登本』不『登債』、『登資』不『登債』,允許商業銀行靈活處置不良資產等。
開放汽車交易市場放寬對外貿易 減少前置審批放寬經營范圍限制
《意見》允許,除經營范圍中涉及經濟宏觀調控、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等重要項目依法需審批的外,其他項目企業均可直接申請登記;由各部門自行規定的專項審批和許可證,一律不作為登記發照的前置條件。允許企業自主擇業,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允許企業開展機遇性經營,可以邊經營邊辦理變更登記。
另外,適度放開汽車交易市場,本地國有或國有改制汽車經銷企業、汽車生產企業設立的自銷網點,可直接申請地產小轎車經營項目,免於提交批准文件。放寬對外貿易,進入哈大齊工業走廊和對俄合作產業園的企業,可以享受開發區的優惠政策。具備條件的,可直接核准對外貿易業務,並可在名稱中使用『國際、進出口、對外』等字樣。
《意見》就放寬企業名稱限制,方便企業生產經營及放寬企業動產抵押登記范圍等方面作出規定。
《意見》還降低企業集團條件,鼓勵發展產業集群。其中,企業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由5000萬元降為2000萬元,母子公司注冊資本之和由1億元降為3000萬元(高新技術企業母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母子公司注冊資本之和2000萬元),子公司數量由5個減少到3個,達到降低條件後要求的,即可登記。同時允許未達條件的改制企業先行使用集團名稱,允許組建『從屬聯合型』、『協作聯合型』企業集團等。
屬地管理辦照提速開業登記減至3天 改制國企可免驗資免評估免收登記費
《意見》允許,國有企業改制辦理登記注冊時,能提交政府或政府授權部門的改制批准文件、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對資產的確認和處置證明、由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經批准的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即可進入改制登記程序。同時對符合規定的改制國企,免驗資、免評估、免收登記費。
另外,《意見》進一步縮短登記辦照時限,公司開業登記由規定的30日縮減到3個工作日;非公司企業法人開業登記、分公司和營業單位開業登記由規定的30日縮減到2個工作日;注銷登記和復雜變更登記由規定的30日縮減到1個工作日;簡易變更登記和名稱預先核准分別由規定的30日、10日提速為即時辦理。
放寬市場准入條件鼓勵全民創業 支持買斷國企扶持企業做大做強
《關於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鼓勵全民創業,支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各類人員自主創業,興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鼓勵企事業(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除外,下同)單位在職職工成為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股東;允許企事業單位在職技術人員經本單位同意,到私營企業兼職。同時扶持弱勢群體,下崗職工、失業待業人員、進城農民、科技人員開辦非公司制企業,可辦理期限為1年的臨時營業執照,免收登記費。對農村流動小商小販及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免子工商登記。
《意見》允許實行出資額申報制,自然人從事個體經營,創辦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非公司制企業,出資額實行申報制,其設立不受出資額限制。同時支持生產型企業異地生產,允許企業進行財產置換。
《意見》還簡化經營場所審查手續,對進入各級開發區、科技園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或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的民營科技企業以及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租用大型賓館、旅店、商場(廈)、辦公樓、寫字樓等作為住所的,在申請登記注冊時,只要持有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場所使用證明或租賃協議,即可作為住所證明,免予提交出租方產權證明。另外,還突破『一點一照』的限制,在房產面積較大的場所,經隔斷、分離改造後,能與其生產經營或服務規模相適應並互不影響的,可以『一點多照』。
《意見》還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企改革,支持非公有制企業買斷國有企業,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各類園區建設,大力支持對外貿易和科技合作,支持發展連鎖經營企業,鼓勵從事農資連鎖經營,連鎖企業前置批件可通用。同時放寬糧食收購,允許自然人出資設立的食品加工企業收購用於本企業加工所需要的糧食,除玉米、水稻外,收購其他糧食品種的企業申請登記注冊時,免於提供糧食收購許可證。
外地企業遷至我市不必重新驗資 外埠人員來哈投資無須辦暫住證
《意見》放寬中方投資者資格限制,將原來只允許企業法人作為中方投資者的限制,放寬為允許社團法人、事業法人、經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農村村委會和城市社區組織以及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作為中方投資者,投資興辦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同時簡化外地企業遷移我市的登記手續,鼓勵外地企業來我市設立總部、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營銷中心、結算中心。凡外地遷移我市的企業,其注冊資本不需要重新驗資,只需辦妥所在注冊地銀行賬戶的轉移手續,其報表中的銀行存款必須到位,如果遷移涉及注冊資本增加的,只需對增加部分進行驗資。外埠大型企業或企業集團將總部遷至我市的,可按變更登記辦理。取消外埠人員來我市投資興辦個體私營企業須提交暫住證的限制。同時放寬外地企業參與老工業基地改造登記條件。
《意見》還鼓勵外商參與我市企業的兼並重組,簡化企業類型轉換登記程序,同時對各級政府招商引資的重大項目和投資500萬美元以上的三資企業,從諮詢、名稱預先核准時就指派專人實行全程跟蹤服務,從速辦理登記手續。
另外,《意見》還規定改進年檢驗照方式,按照五個一批的方式分散辦理年檢手續,為企業年檢提供方便,即下放屬地年檢一批、通過互聯網年檢一批、增加窗口年檢一批、現場辦公集中年檢一批、免於審查年檢一批。個體工商戶驗照逐步推行以營業執照注冊日期尾數為申報驗照月份的『滾動』式驗照。
港澳居民申辦個體戶只進行形式審查 不需前置審批行業可實行備案試營業
《關於鼓勵支持港澳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的若乾工作措施》規定,港澳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只進行形式審查,證件齊全即可辦照,免予場地勘驗,同時減免工商管理費,並允許臨時經營。對不需要前置審批的行業可實行備案試營業,先核發注明有效期為1年的臨時營業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