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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槍傷眼 賠償人賣房『蒸發』
2005-06-06 08:34:50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金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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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哈爾濱6月6日電 2004年7月的一個下午,哈爾濱市動力區一家大工廠的家屬區內,放了假的小天宇(化名)與鄰居的一個小朋友在院內玩耍。由於天氣炎熱,小天宇提出他們一起到自己家喝點汽水休息一下。在小天宇的家裡,兩個無聊的小孩子邊喝著汽水邊琢磨著還有什麼新的娛樂項目。小天宇有了好主意,他告訴小伙伴,在他的家裡有一支他爸爸早年購買的氣槍,一直藏著,誰也沒告訴。小朋友一聽也來了精神,說自己從未接觸過『真槍』,希望小天宇能拿出來給他過過癮,並保證看過槍後自己也拿出一個『寶貝』來給小天宇玩。小天宇看看時間,離爸爸媽媽下班還早,在虛榮心的作用下,他從衣櫃裡拿出了那支氣槍和一盒氣槍子彈。

  在同伴擺弄完氣槍之後,玩興漸濃的小天宇提出要打幾槍『演示』給小伙伴看看,小伙伴當然願意。小天宇用上吃奶的力氣掰開槍管,把子彈填裝了進去。他們一起把槍管伸出窗外,瞄准垃圾站內的一些瓶子打,可是打了好幾槍也打不中。小天宇覺得這使他在同伴面前很丟『面子』,他一定要打中一個目標纔行。這時,垃圾站附近走過一個和他年齡差不多大的小孩子,小天宇就瞄准了他,並對同伴說:『看著,我准能打到那個小孩子,到時候他就會疼得直哭。』小伙伴聽了有些擔心,對小天宇說能不能打壞啊?小天宇拍著胸脯保證到,打壞了算我的!在瞄准之後小天宇扣動了扳機,隨著一聲槍響,那個孩子手捂右眼應聲倒下。看到這樣的情景,小天宇和小伙伴頓時傻了眼,他們知道闖了大禍。愣了一會兒,小伙伴就撇下小天宇跑回到了自己家裡。小天宇發了一會兒呆,想到事情敗露以後,自己會讓爸爸狠打一頓。他急忙把氣槍收好,重新放進衣櫃裡,縮在房間裡連聲音都不敢出。到了晚上5點多鍾,小天宇的爸爸一進屋就問他,是不是動了他的氣槍。原來,小天宇的那一槍正好打中了那孩子的右眼,孩子被送到醫院以後,檢查出右眼球被嚴重損壞,已經失明。孩子的父母報告了派出所,警察在家屬區一直尋找肇事者。驚恐之下的小天宇向爸爸全部招認。小天宇的爸爸帶著他來到派出所投案後,並到醫院找到了受害人的父母,支付了搶救的醫藥費。受害人起訴賠償,判決書留下『尾巴』

  小天宇的父親因私藏槍支而被公安機關處理,氣槍也被沒收。之後,被害人的父母立即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小天宇的父母給予他們賠償孩子的醫藥費等費用15萬元。法院經過調查審理,最後判決小天宇的父母作為監護人應該承擔責任,一次性賠償受害人現金5萬元。但由於醫院出的報告中稱患者年齡小,隨著年齡的增長,還存在很多次治療的必要,會產生不確定的預期費用,判決書後寫明小天宇的父母還要負擔被害人今後產生的醫療費用。

  按照法院的判決,小天宇的父母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積蓄交給了受傷孩子的父母,這件事算是暫時平定了下來。但手裡拿著判決書的小天宇的父母怎麼也踏實不起來,上面寫的今後產生的費用是多少呢?他們還要支付到何年何月呢?由於工廠效益不好,他們一直靠幾百元的工資生活,這5萬元是他們結婚10年來全部的積蓄。今後的日子先不說,他們最擔心的是這個判決書上留的『尾巴』會拖多少年。

  小天宇父母的擔心也正是受害孩子父母的擔心。他們同在一個工廠,家境和小天宇家相似,也很困難。對於孩子的治療費用,他們根本承擔不起,只能指望小天宇父母的賠償。雖然他們拿到了先期的賠償金,暫時能夠支付治療費用,但對今後的費用仍然十分不『托底』。由於對彼此的家庭經濟狀況都比較了解,他們也很擔心小天宇的父母今後無力繼續支付治療費用。實在想不出辦法的他們向律師諮詢,得到的答案是必須找到小天宇父母是否還有其他可執行的財產。夫妻倆思來想去,最後經親屬『指點』纔找到———他們現在住的房子!他們和小天宇家一樣,都住在家屬區裡,他們的房子也是前些年單位分的,如今也都辦理了產權登記。他們計算了一下房價,和他們自己住的差不多,經詢問後得知市場價格在8萬元左右。他們決定,如果今後再發生治療費用小天宇家給不上時,就讓他們把自己的房子賣掉。擔心日後無盡債務,變賣房產人間蒸發

  沒了所有的積蓄,小天宇的父母一籌莫展。判決書最後的那條判決更令他們不安,不知道那孩子的眼睛以後要花費多少錢,他們到底還要『賠償』到什麼時候纔能算個完呢?

  考慮了好幾個月,小天宇父母一直也沒想出任何好的辦法。在一次小天宇的父親接到遠在關內的姐姐的電話後,突然有了一個好『主意』。他和妻子商量,決定離開哈爾濱,去投靠關內的姐姐,這樣就可以躲避開那無休無止的債務了。在臨走之前,他們決定處理掉在哈爾濱唯一的財產———那間房子。起初他們把房子委托給房屋中介來賣,可是他們等不了那麼長的時間。最後,他們找到了一個中間人,以極低的價格5萬元賣了出去。賣完房子,他們收拾好東西,誰也沒通知就悄悄地離開了哈爾濱。

  等到那個被打瞎眼睛孩子的父母想找小天宇父母談房子事情的時候,他們已經走了半個多月了。這下子他們著急了,找到法院,法院說如果找不到人就很難辦。他們通過了很多途徑來找他們,可是都沒有結果。他們想到了房子,可是一看就傻了眼,原來房子已經被賣掉,來了新的房主。這個時候他們纔覺察到小天宇一家人是故意逃跑的,是為了躲巨額的治療費而逃跑的。那麼,今後自己孩子的治療費由誰來出,該怎麼辦?逃脫債務屬惡意,法律申請能撤消

  黑龍江省法學研究所副所長王元慶指出,在這件事情上,當事人雙方都存在著違法和不懂法、不會使用法律武器的問題。

  首先是小天宇的父母。按照判決書上寫明的,他們要承擔的責任是那孩子眼睛先期和今後所產生的治療費用,這是毋庸質疑的。雖然他們窮,或者說沒有能力繼續支付治療費用,但這不能使他們的義務消失。他們雖然離開了哈爾濱,但他們的支付治療費的義務永遠無法消失。他們離開哈爾濱來逃脫責任,這不僅僅是個道德問題,而且涉嫌惡意逃脫債務。從法律的角度上說,他們如果按遠低於市場價格(通常是低於三分之一)賣掉了房子,就是非法處理掉了可執行的財產,可以認定是惡意躲債。

  被害人的父母也沒能有效地使用法律武器來保障權益不受到侵害。在法院下判決的時候,他們就應該意識到對方財產執行的問題。既然對對方的家境很了解,就應該申請法院財產保全,查封他們的房產,使其無法在市場上銷售。但由於對法律的不了解,他們沒能這麼做,錯過了好的時機。

  王元慶最後指出,這件事情被害人家屬不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的。他們如果能舉證這個房產是以極低的價格出售的,就能證明被告是惡意逃脫債務,可以申請法院撤消房屋變更的行政行為,宣告他們的房屋買賣無效,這樣就可以把該房屋作為可執行財產來執行了。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