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6月7口日電 近日,『問題汽油』使得千餘輛汽車『癱瘓』的報道引起市民的廣泛關注。不斷有讀者打來電話質疑——劣質油是如何流入市場的,平時的燃油市場由誰來監管。
經調查,綠環燃料廠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2003年1月在原太平工商分局注冊登記,企業具有相關合法手續。這批『問題汽油』究竟存在什麼問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這6個加油站和綠環燃料廠的庫存油進行了抽樣和封存,並將抽樣送到法定檢測機構黑龍江省石油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結果顯示,該燃料油實際膠質等幾項質量指標均不合格,確定這批油為不合格的劣質汽油。
據質量技術監督局部門的有關負責人介紹,綠環公司生產的清潔燃料油的技術標准已在省質監局備案,而問題油到底是什麼原料,正在調查中。
為節約石油資源,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2004年10月22日,黑龍江省出臺了《黑龍江省調配和銷售車用乙醇汽油暫行規定》,規定中指出,銷售企業應當銷售符合國家標准的車用乙醇汽油。
此次生產『問題汽油』的綠環車用燃料廠生產的是清潔燃料油,而受害車主們稀裡糊涂把『清潔燃料油』當成了乙醇汽油。由於『綠環』廠的『清潔燃料油』價錢便宜,6家加油站紛紛違反省政府的相關規定,私自銷售非乙醇汽油。
消費者們不解,政府已明令禁止使用非乙醇汽油,而問題油又是如何流入市場的,有關部門是怎樣監管的呢?
《黑龍江省調配和銷售車用乙醇汽油暫行規定》明文規定,省經濟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全省調配和銷售車用乙醇汽油工作,並負責組織實施本規定;市(行署)、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調配和銷售車用乙醇汽油工作。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車用乙醇汽油銷售企業的設施改造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對車用乙醇汽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調配車用乙醇汽油的質量和銷售車用乙醇汽油的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用乙醇汽油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各級交通、價格、環保、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調配和銷售車用乙醇汽油的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