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6月8日電 接到哈爾濱市道裡區法院的判決書,醫生魯華(化名)後悔不迭:因自己醫術不佳,導致患者下半身截癱,終身殘疾;自己也因此賠償24萬多元。
2002年2月11日,總感到腰酸背痛的李某到道裡某醫院看病。在中醫理療科,李向接診的醫生魯華敘述了病情,並說自己已被診斷為患有腰間盤突出癥。按照正規醫療程序,醫生應對患者做影像檢查後,對癥治療。可魯華聽了李的介紹,就開出了讓他做10次按摩的處方單子,交錢後開始按摩治療。回到家,李腰部疼痛越來越重,躺在床上不敢動彈。第二天,李的愛人到醫院找魯詢問病情加重原因,魯華又跟著到患者家『登門服務』,在李全身上下一通按摩,還為患者進行了針灸。魯走後,李的病痛不但沒緩解,反而下半身沒有知覺、大小便失禁。醫術不佳的魯華見病人家屬又找到醫院,自知情況不妙,馬上將病人送往哈醫大二院治療。當年12月初,法院組織權威專家會診得出鑒定結論:魯華的按摩治療,導致李某不完全性截癱,造成了患者三級傷殘。法院據此判令魯華任職的醫院賠償李先生各種費用30萬元。
這場因醫療事故造成的糾紛並未就此結束。原來,魯華的岳母是退休醫師,從1996年8月起『承包』了某醫院的中醫理療科。當時,魯沒有獲得執業醫師資格,卻作為見習醫生在中醫理療科出診為患者看病。直至2001年9月,魯纔獲得中醫醫師資格證書,並代替岳母與該醫院續簽了『承包』合同。因魯華的責任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醫院不甘心拿這筆法院判決的給李先生的賠償款,於是將魯華及其岳母告上法庭。
日前,道裡區法院一審判決,魯華及其岳母賠償醫院損失24萬餘元,再加上應承擔的案件受理費、鑒定費近9000元,總共25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