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6月8日電 針對近期地方小煤礦非法生產屢禁不止的現象,黑龍江省日前決定,將吊銷連續發生兩次一般事故或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小煤礦和礦主的相關證照,收回經營權,拍賣礦井。
今年以來,由於全國煤炭價格持續上揚,黑龍江一些地方小煤礦礦主受利益驅動,要錢不要命,非法生產達到了瘋狂程度;一些已經關閉的小煤礦死灰復燃,盜采國家資源現象有所抬頭。在該省年初至今發生的4起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中,非法開采事故1起,非法生產事故3起。
為從根本上解決小煤礦非法開采、非法生產問題,黑龍江省決定對不重視安全生產,連續發生2起一般事故或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小煤礦,資源瀕臨枯竭、越層越界開采的堅決予以關閉;對其中尚有儲量,煤質好的,吊銷肇事小煤礦和礦主的相關證照,收回經營權,拍賣礦井,徹底斷絕肇事礦主的財路。對觸犯刑律的礦主要異地審判,並判實刑。
為防止以往對事故責任人追究不嚴,不到位現象,黑龍江省還特別規定對非法生產、非法開采的礦主,要依法沒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對盜采國家資源的,由公安機關按刑事犯罪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從嚴追究相關監管部門的連帶責任。同時規定,責任人在處分期內決不允許異地為官、變相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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