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5日電 饒河縣法院為督促法官依法履行職責,提高隊伍素質和辦案質量,維護司法公正,近日在全院全面推行差錯案件查因問責制。
該制度明確規定,對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改判的案件和各類申訴申請再審、抗訴的案件,經本院改判的案件以及超審限和涉訴信訪案件,均由立案庭進行登記,並填寫報告單。由承辦人自查原因,寫出案件報告提交審判委員會。審判委員會聽取匯報後,認真進行研究評議,剖析存在問題的原因,進而確認是否構成差錯案件,根據案件的錯誤程度和情節,追究責任法官相應的責任,包括誡免談話、警告、通報批評、賠償損失和剝奪一定期限審判權等。同時,建立法官業績檔案,將有關材料存入法官檔案,作為評價法官優劣的一項重要依據,與年終獎懲和提級晉職掛鉤。
責任編輯: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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