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6日電 為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省司法廳和哈爾濱市政法委關於在政法系統集中開展『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的部署,6月2日,哈市司法局制定出開展此次專項整改活動的實施方案,並下發通知,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貫徹執行。此次專項整改活動主要對監獄、勞教所、律師、公證等部門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以及群眾對此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專項整治。
嚴格規范執法環節和行為
監獄、勞教所對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加減期、提前解教、所外就醫、所外執行等容易發生徇私枉法、權錢交易的崗位、環節進行整改和規范。做到依法依章辦理,建立起規范的執法程序;對罪犯、勞教人員日常考核、記功呈報、安排會見、通信、工種安排等管理環節,也必須形成有章可循的制度體系,從而進一步規范監獄、勞教系統內部的執法工作程序和執法責任制,完善執法監督制約機制,堅決遏制執法隨意性問題的發生。
堅決落實『兩個杜絕』
杜絕打罵、體罰、虐待罪犯和勞教人員不文明執法現象;杜絕監獄、勞教所亂收費現象。切實保障罪犯和勞教人員的合法權益,嚴格規范監獄、勞教所的管理。
繼續全面推行獄(所)務公開制度
將罪犯、勞教人員的權利、義務和監獄、勞教所的有關執法規定,向罪犯、勞教人員及其家屬公開。完善舉報箱、舉報電話制度,繼續推行監獄長(勞教所長)接待日和執法監督員制度,使監獄和勞教所的執法行為置於執法監督機關、上級機關、罪犯和勞教人員及其家屬、社會的監督之下,使獄、所的執法行為真正成為『陽光工程』。
加大律師和公證行業誠信建設力度
律師管理,要在完善委托代理、執業審查、服務質量跟蹤反饋和責任賠償制度等方面,建立起一套預警、督查、處理、評價辦法,加大公示力度,設立投訴電話,建立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信用檔案,並定期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加大查處違法違紀律師的力度,處罰結果向社會公開。公證管理,重點查處給回扣或變相給回扣的問題,堅決整治壓價競爭、違規收費問題,杜絕假證、錯證的發生。
這次專項整改活動從5月下旬開始,到12月份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集中整改階段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把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查擺出的問題與這次專項整改活動查出的問題結合起來,深入剖析問題的原因,明確整改方向,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並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