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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學位畢業生到哈爾濱居住工作 全家可落戶
2005-06-17 05:33:2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王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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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17日電 大學畢業生在哈爾濱市如何落戶?檔案怎樣保管?昨天,記者就今年大學畢業生所關心的問題,諮詢了公安和人纔交流部門。今天出版的新晚報援引市公安局有關人員的介紹,凡具有學士學位者,願來哈居住、工作的,須攜帶學士學位證書,接收單位證明、人事部門或人纔中心落戶證明,本人及配偶、子女可落哈市常住戶口。

  本地生持『三證』落戶

  記者從哈爾濱市公安局戶政處了解到,哈市生源並且在哈市落實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只需持畢業證、派遣證和接收單位證明,就可到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暫時未在哈市落實工作的畢業生,可按有關部門規定,將戶口和檔案保存在畢業院校或人纔交流部門。

  自報到之日開始計工齡

  據市人纔交流中心負責人介紹,哈市生源沒有落實就業單位、並要求將工作關系及檔案轉到市人纔交流中心保管的畢業生,需持報到證、身份證、本人檔案到市人事局辦理接轉手續和落戶證明。市人纔交流中心從畢業生來此報到之日起,按規定辦理工作關系、檔案、戶籍、晉職、工齡計算、檔案工資調整、黨團關系等手續。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非哈生源畢業生,經供需見面雙向選擇落實單位後,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然後填報《非哈生源高等院校畢業生進哈審批表》。主管部門同意後,呈報市人事局審批後,可在哈市落戶和就業。

  外地人纔可先落戶後擇業

  根據市公安局關於創建優良經濟發展環境、吸引人纔等有關政策規定,省人纔中心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來人纔辦理落戶手續:凡國家統招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不論原籍何處,願來哈工作可『先落戶、後擇業』(須攜帶畢業證、報到證、人事檔案、戶口遷移證或在校時集體戶口頁);凡具有學士學位者,願來哈居住、工作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可落哈市常住戶口(須攜帶學士學位證書,接收單位證明、人事部門或人纔中心落戶證明);凡具有碩士學位者(含雙學士)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其配偶和子女及一方父母可隨遷落戶(須攜帶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書、人事部門或人纔中心落戶證明及接收單位證明);具備博士(含雙碩士)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者,其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或隨遷落戶(須攜帶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書、人事部門或人纔中心落戶證明及接收單位證明)。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