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6月23日電 昨天,記者從哈爾濱市防汛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市政府決定由財政預先撥付1300萬元資金專門用於防汛。
會議要求,各級政府一把手是防汛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安排抗洪工作,親自深入抗洪第一線,親自檢查指導工作,一旦發生災害,必須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指揮。要進一步完善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一定要把堤段、水庫、險工和重點部位的防汛責任落實到具體人頭,做到層層責任明確,項項任務到人。要把防汛抗洪納入各級政府工作目標考核體系,與領導乾部的政績考核緊密結合起來。對於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損失的要嚴肅處理。
加快哈市防汛指揮系統建設,抓好防汛相關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做好防汛通訊設備的更新和維護,確保聯絡暢通。要抓緊組建抗洪搶險專家組,通過會商、聽證等辦法,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發揮氣象、水文部門作用,加強汛情、雨情和水情的預測預報,及時、准確地發布信息。要盡快解決各大中型水庫的應急報汛、水文監測設備,確保水庫安全度汛。
從現在開始,全市所有防汛指揮部的工作人員都必須立即上崗,堅持24小時值班值宿,做好值班記錄和情況的上傳下達,搞好洪澇災害的統計、核查和上報,確保不出紕漏。
市政府決定由財政預先撥付1300萬元資金專門用於防汛。各區、縣(市)財政也要創造條件增加這方面投入,專項用於興建防洪工程、修復水毀工程、購置防汛搶險物資,以及水情汛情預測預報、通信傳輸、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非工程建設。
交通、交警、航運等部門要優先滿足防汛搶險物資運輸需要,確保防汛運輸和指揮車輛暢通無阻。公安部門要保護好防洪設施,維持好抗洪搶險救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