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4日電 李某與妻子口角,為了泄憤,竟然點燃自家豆稈垛,釀成火災,近日,該男子被定放火罪。
據了解,去年年末,牡丹江市放牛村村民李某在家中與其妻子發生口角後,將剛吸半截的煙頭插入自家院內豆稈垛上,隨後去村內羊肉串店喝酒。當發現自家已著火時,李某只是對鄰居說火是他放的,不參加救火,幸被及時趕到的村民及救火車將火撲滅,避免了重大火災。當日,李某在其家中被民警抓獲。牡丹江市愛民區人民法院審理該案認為,李某主觀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利用煙頭放火焚燒豆稈垛的行為,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鑒於李某的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且在案發後有悔罪表現,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定李某放火罪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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